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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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證,病證名。

①指感受病邪及其相應的證候分主次,次者為兼。《溫熱論》:「(溫邪)在表初用辛涼輕劑,挾風則加入薄荷牛蒡之屬,挾濕加蘆根滑石之流。」此風和濕均屬溫熱的兼證。

②病之主證未除,又出現新的症状,而整個病情仍以原來主證為主,後出現的病證為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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