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證,診斷學名詞。
①主要症状。為辨證的依據。《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脈浮、頭項強痛,惡寒三者即構成辨太陽病的主證。
②在主次兼挾的病證中,反映疾病本質的證候。《溫熱論》:「或透風於熱外,或滲濕於熱下,不與熱相搏,勢必孤矣。」此「熱」即為主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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