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灸甲乙經/卷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沖凡二十三穴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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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灸甲乙經

針灸甲乙經目錄

不容,在幽門傍各一寸五分,去任脈二寸,直兩肋端相去四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五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刺入八分。又雲∶下至太乙各上下相去一寸。)


承滿,在不容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梁門,在承滿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關門,在梁門下,太乙上,足陽明脈中間外延,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太乙,在關門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滑肉門,在太乙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天樞大腸募也,一名長溪,一名谷門,去肓俞一寸五分,俠臍兩傍各二寸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五壯。(氣府論注云∶在滑肉門下一寸,正當於臍。)


外陵,在天樞下,大巨上,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在天樞下一寸。水穴論注云∶在臍下一寸,兩傍去沖脈各一寸五分。)


大巨,一名腋門,在長溪下二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在外陵下一寸。)


水道,在大巨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二寸五分,灸五壯。


歸來,一名溪穴,在水道下一寸,刺入八分,灸五壯。(水穴論注云∶足陽明脈氣所發。)


氣沖,在歸來下,鼷上一寸,動脈應手,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灸之不幸,使人不得息。(氣府論注云∶在腹臍下,橫骨兩端鼠鼷上一寸。刺禁論注云∶在腹下,俠臍兩傍相去四寸鼠鼷上一寸,動脈應手。骨空注云∶在毛際兩傍,鼠鼷上一寸。)



32 腹自幽門挾巨闕兩傍各半寸循沖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一穴第二十 | 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沖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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