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翻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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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翻證,病名。《醫宗金鑒.外科心法要訣》:「皮翻證系眼胞翻,狀如舌舐唇一般,翻因胞腫睫緊故,血瘀氣滯胃經原。」此證由胃經血壅氣滯而成。小兒多有之。眼皮外翻,如以舌舐唇之狀。治宜瀉脾胃積熱,內服瀉黃散。無效者,行手術矯正。參見風牽瞼出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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