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緩,病證名。見《備急千金要方》卷七。又有癱緩風、攤緩風等名。為癱瘓之輕證。《聖濟總錄》卷七:「攤則懈惰而不能收攝,緩則弛縱而不能制物。故其證四肢不舉,筋脈、關節無力,不可枝梧者,謂之攤;其四肢雖能舉動,而肢節緩弱、憑物方能運用者,謂之緩。」《太平聖惠方》用芎附湯施治。多見於神經、血管系疾病。參見癱瘓、中風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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