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性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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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從病毒毒粒或病毒感染細胞抽提分離的病毒核酸實驗性地導入細胞,若都啟動病毒複製循環,產生子代毒粒,此種病毒核酸稱為感染性核酸,否則稱為非感染性核酸。

感染性核酸(infectious nucleic acid)是由病毒質體(或者感染細胞)中所分離出的具有感染性的核酸。通常,它的感染率遠比完整病毒質體為低,但感染後的最終產物則是完整的病毒質體。吉爾(A.Gierer)、施拉姆(G.Schrarmm)和弗倫克爾-康拉德(H.Fraenkel-Conrat,1956)是最早得到具有感染性的煙草花葉病毒RNA,其後又成功地從各種RNA病毒、DNA病毒中進行了提取。這些都有力地證明了決定病毒的自我增殖和遺傳性狀的僅僅是核酸分子。但是也有一些病毒,其單獨的核酸並不具有感染性。例如彈狀病毒,質體RNA對遺傳密碼來說僅是輔助性分子,質體中必須有RNA合成酶起作用才能開始進行增殖過程。因此僅病毒質體的核酸並不能完成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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