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風四證

跳轉到: 導航, 搜索

驚風四證,出《普濟方》。即驚、風、痰、熱四證。小兒由於受異物、異聲的刺激;由於風邪的鬱閉;由於痰涎的壅滯;由於熱盛火郁,都可以引起驚風。產生驚風的因素,有驚、風、痰、熱四種,稱為驚風四證。四者各有偏盛,但又相互聯繫。《醫宗金鑒.幼科雜病心法要訣》:「心熱肝盛,一觸驚受風,則風火相搏,必作急驚之證。」說明小兒因驚嚇再外感風邪,內蘊痰熱,痰盛熱極,往往就會出現驚風。

關於「驚風四證」的留言: Feed-icon.png 訂閱討論RSS

目前暫無留言

添加留言

更多醫學百科條目

個人工具
名字空間
動作
導航
功能菜單
工具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