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復醫學/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的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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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醫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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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的分級就是對患者的獨立生活能力及功能殘損狀況定出的度量標準,它是評估患者日常生活基本功能的定量及定性的指標。不同的級別能夠可靠地表明不同的功能水平及殘損程度,而級別的變化又可以敏感地反映功能的改善或惡化。
日常生活活動能力分級的組織和設計方式有許多種,現介紹三種分級法:
(一)五級分級法
這是根據紐約大學醫學中心康復醫學研究所制定的二級分法歸納整理的,即按日常生活的獨立程序分成五級。
1.分級及其代表符號
(1)Ⅰ級:能獨立活動,無需幫助或指導,用「√」表示。
(2)Ⅱ級:能活動,但需指導,用「S」(supervision)表示。
(3)Ⅲ級:需要具體幫助方能完成活動,用「A」(assistance)表示。
(4)Ⅳ級:無活動能力,必須依靠他人抬動或操持代勞,用「L」(lifting)表示。
(5)Ⅴ級:即指該項活動不適於患者,用「×」表示。
在上述各級中,如果患者是在有輔助裝置(輪椅、矯表支具或拐杖等0的條件下進行的,則必須註明輔助裝置的名稱。
2.記錄方式通過表格記錄日常生活能力測定結果及功能進展情況。
(1)日常生活活動能力測定報告單見表2-2-1。
(2)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的測試及進展情況記錄表見表2-2-2。
表2-2-1 日常生活活動能力測定報告單
姓名 | 性別 | 年齡 | 病室 | 病歷號 | |||||||||
職業 | 住址 | ||||||||||||
入院日期 | 主管醫師 | 初測日期 | |||||||||||
發病日期 | 損害類型 | 弛緩性 | |||||||||||
痙攣性 | |||||||||||||
殘疾情況 | |||||||||||||
發病原因 | |||||||||||||
褥瘡情況 | |||||||||||||
手術情況 | |||||||||||||
表2-2-2 日常生活活動能力測定及進展記錄
床上活動 | G/1 | G/2 | 日期 | 測定人 | |
躺臥棗坐起 | |||||
翻身 | 向左 | ||||
向右 | |||||
仰臥棗俯臥 | |||||
料理床鋪 | |||||
使用床頭櫃 | |||||
使用信號燈 |
在表中依次列出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的測定項目,逐項記錄測得的等級(填寫等級符號)、測定日期及測定者姓名。
初次測定的記錄用藍筆記載,在G/1欄內填寫等級符號,劃「√」表示患者能夠獨立完成該項活動;劃「×」表示患者不適宜做該項活動,如果患者不能完成,則在該項活動欄內留空格,不作任何標記。
進展情況的記錄用紅筆記載,在G/2欄內填寫等級符事情。
表2-2-2是床上活動的記錄部分,輪椅活動、自理活動、閱讀和書寫、電燈電話及錢幣的使用、行走、上下樓梯及乘車等項目的記錄情況依此類推。
五級分級法及其記錄方式簡單、明確,對患者有無獨立活動能力、需要哪類幫助等情況可一目了然,因此便於臨床應用。
(二)Barthel 指數分級
Barthel指數分級是通過對進食、洗澡、修飾、穿衣、控制大便、控制小便,用廁、床椅轉移、平地行走及上樓梯10項日常活動的獨立程度打分的方法來區分等級的。記分為0~100分。100分表示患者基本的日常生活活動功能良好,不需他人幫助,能夠控制大、小便,能自己進食、穿衣、床椅轉移、洗澡、行走至少一個街區,可以上、下樓。0分表示功能很差,沒有獨立能力,全部日常生活皆需幫助。
根據Barthel指數記分,將日常生活活動能力分成良、中、差三級;
>60分為良,有輕度功能障礙,能獨立完成部分日常活動,需要部分幫助;
60~41分為中。有中度功能障礙,需要極大的幫助方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40分為差,有重度功能障礙,大部分日常生活活動不能完成或需他人服侍。
Barthel指數分級是進行日常生活能力測定的有效方法,其內容比較全面,記分簡便、明確,可以敏感地反映出病情的變化或功能的進展,適於作療效觀察及預後判斷的手段。Barthel指數記分法見表2-2-3。
表2-2-3 Barthel 指數記分法
日常活動項目 | 獨立 | 部分獨立,需部分幫助 | 需極大幫助 | 完全不能獨立 |
進食 | 10 | 5 | 0 | |
洗澡 | 5 | 0 | ||
修飾(洗臉,刷牙、刮臉、梳頭) | 5 | 0 | ||
穿衣(包括系鞋帶等) | 10 | 5 | 0 | |
控制大便 | 10 | 5偶爾失控 | 0(失控) | |
控制小便 | 10 | 5偶爾失控 | 0(失控) | |
用廁(包括拭淨,整理衣褲,沖水) | 10 | 5 | 0 | |
床椅轉移 | 15 | 10 | 5 | 0 |
平地行走45m | 15 | 10 | 5(需輪椅) | 0 |
上下樓梯 | 10 | 5 | 0 |
(三)五級20項日常生活活動能力分級法
這是我國的《康復醫學》試用教材中介紹的分級方法。
Ⅰ級:不能完成,全靠別人代勞。
Ⅱ級:自己能做一部分,但要在別人具體幫助下才能完成。
Ⅲ級:在別人從旁指導下可以完成。
Ⅳ級:能獨立完成,但較慢,或需要使用輔助器和支具。
Ⅴ級:正常,能獨立完成。
五級20項日常生活活動能力測定的內容及記分標準見表2-2-4。
日常生活活動能力測定的內容 | 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的測定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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