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人

跳轉到: 導航, 搜索

印第安人(American Indians),美洲土著居民。「Indians」 一名系義大利航海家C.哥倫佈於15世紀末所起,他誤以美洲為印度,因而將美洲土著誤稱為 「印度人」(Indians)。中譯者為與真正的印度人相區別,而譯為「印第安人」。印第安人包括眾多民族和部落,分布於南北美洲各國。屬蒙古人種美洲支系。皮膚呈黃褐色,毛髮黑粗而直,面部扁平,眼色從淡黃到棕色不等。使用印第安語,包括十幾個語族,至今沒有公認的語言分類,有些印第安語已有文字,個別的已成為所在國的官方語言之一(如克丘亞語、艾馬拉語和瓜拉尼語)。原信萬物有靈(見原始宗教),盛行薩滿教、圖騰崇拜、守護神崇拜、太陽崇拜和星辰崇拜。現在一般接受所在國的宗教信仰,大多信奉基督教(居住中、南美洲的主要信天主教,住北美洲的主要信基督教)。
  一般研究者認為,印第安人的祖先繫於二、三萬年前從亞洲遷移到美洲的,絕大部分從亞洲東北部經白令海峽進入北美洲,爾後逐漸向南擴散;另有一小部分可能在比較晚近的時期由南太平洋群島到達南美洲西部海岸。在哥倫布到達時,印第安人口多達2000萬。16世紀起遭受歐洲殖民者的入侵和屠殺,人口急劇減少。到20世紀有所回升,現在包括各種混血種人在內約有3000萬人(1978),絕大多數分布在中、南美洲。
    


  在殖民統治時期以前,印第安人一般處在氏族公社制的不同階段。一些部落以母系氏族(見母系氏族制)為主(如易洛魁人、霍皮人及亞馬孫河流域諸部落),另一些部落形成了父系氏族(北美西北部和西南部諸部落及南美許多部落),而阿茲特克人、瑪雅人和印加人則由氏族社會向階級社會過渡,並建立了早期國家。
  從地理分布和文化發展上看,16世紀前後的印第安人大體可以分為10個區域:①北美西北海岸漁獵區(包括特林基特人、海達人、瓦卡什人、薩利什人等)。②加利福尼亞採集、狩獵、捕魚區。③阿拉斯加和今加拿大北部獵鹿和捕魚區(阿爾袞琴人和阿塔帕斯卡人部分部落)。④今美國東部定居農耕區(易洛魁人、穆斯科格人、東阿爾袞琴人)。⑤草原獵捕野牛區(蘇人、達科他人、曼丹人、阿拉帕霍人、切延內人、卡多人、維奇塔人、波尼人等)。⑥今美國西南部灌溉農業區(普埃布洛人、 皮馬人等)。 ⑦中美洲和安第斯山農耕區,農作系統分為刀耕火種(瑪雅人)、灌溉農業(阿茲特克人)和梯田農業(古秘魯人)。此地區自古以來農業發達,並有牧畜業和冶金業,出現高度發達的瑪雅文化和印加文化。 在中南美洲曾產生深遠影響。 ⑧南美洲亞馬孫河流域、奧里諾科河流域和巴西高原狩獵採集區(阿拉瓦克人、加勒比人、圖皮瓜拉尼人、熱斯人)。⑨潘帕斯和巴塔哥尼亞高原獵捕駱馬區。⑩火地島的採集漁獵區(包括奧納人、雅馬納人、阿拉卡盧夫人)。
  印第安人對世界文化有特別顯著的貢獻。他們首先栽培了玉米馬鈴薯向日葵木薯、可可、煙草棉花等農作物。其次是對藝術的創造,特別是安第斯地區印第安人的藝術,體現出他們固有的神話觀念和豐富的口頭傳說,表明其對生活的豐富想像力和細緻的觀察力。其工藝品有木雕、 編織、 紡織、羽飾、刺繡和制陶等。獨具一格的印第安藝術至今仍是現代美洲人民藝術發展的基礎。傳統住宅多種多樣:有敞棚、掩體、窩棚、圓錐形帳篷、 木板房以及石砌或土坯砌的住房、 木架的「長屋」等。
  從16世紀起,隨著歐洲殖民者的入侵,改變了印第安人的自然發展狀況。北美洲的印第安人大多被殖民者消滅,倖存者被迫住進保留地。中、南美洲的印第安人大多淪為農奴,對白人農牧場主處於半封建性的依附狀態,只有分布在亞馬孫河密林中的少數印第安人還過著傳統的生活。拉丁美洲各國的印第安人是形成其所在國現代民族(墨西哥人、瓜地馬拉人、巴拉圭人和秘魯人)的重要組成部分。現代印第安人絕大多數已與白人、黑人等發生混血,純血統的印第安人為數甚少。有的已通用英語或西班牙語。一般生活貧困,文化水平與白人相差很遠,社會地位低下。他們在教育、職業、居住等方面都受到種族限制,大多從事體力勞動,在農場、牧場、礦山做工。隨著各國工業化的發展,印第安人進入大中城市謀生的日益增多。已出現受過高等教育的知識分子階層,開始組織自己的政治、文化團體,爭取生存權利,反對種族歧視,日益重視保存印第安人文化傳統。泛印第安運動已經蓬勃地開展起來。
      

關於「印第安人」的留言: Feed-icon.png 訂閱討論RSS

目前暫無留言

添加留言

更多醫學百科條目

個人工具
名字空間
動作
導航
功能菜單
工具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