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藥學/藥品保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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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藥品儲存和保管養護工作職責安全儲存、降低損耗、科學養護、保證質量、收發迅速、避免事故。
(二)對有特殊儲存要求的藥品,應建立符合所需條件的庫房和相應設施。藥品在冷處保管,溫度控制在2℃~10℃之間;陰涼暗處溫度控制在20℃以下;室溫溫度控制在1℃~30℃之間;相對溫度控制在60~75℃之間。各種測量和監控儀器應經常核對。記錄結果,應予保存。
(三)藥品入庫時,應按憑證核對品名、規格、數量和質量驗收人員的簽章(外地產品入庫時,還應查對藥廠化驗報告),並對質量進行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與質量檢驗或業務部門聯繫解決。對貨單不符、質量異常、包裝不牢、標誌不清影響安全儲運的藥品,有權拒收。
(四)保管人員應熟悉藥品質量性質及儲運要求,按藥品不同自然悔改分類,據區、庫、排、號進行科學儲存,儲存中應遵守以下各點:
1、內服藥與外用藥,一般藥與殺蟲鼠藥必須分開存放。性能相互影響,容易串味,名稱容易搞錯的品種也應分開存放。
2、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毒性藥品應專庫或專櫃存放,指定專人保管。
3、危險品應嚴格執行公安部頒發的「化學危險品儲存管理暫行辦法」、「爆炸物品管理規則」和「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等規定,按其危險性質,分類存放於有專門設施的專用倉庫。
4、有效藥品按效期遠近,按批號,依次專碼堆放。並按「中國醫藥公司醫藥商品調拔責任制」規定的期限,定期報告業務部門及時銷售。
5、長期儲存的怕壓商品定期翻碼整垛,貨垛間應採取必要的隔墊措施。
6、退貨商品應單獨存放和標記。要查清原因,及時處理。因質量問題而退貨的藥品徵得衛生行政部門同意返工後,必須重新檢驗合格後才能返回庫存。退貨要作記錄(包括退貨單位、日期、品名、規格、數量、退貨理由、檢查結果、處理日期及處理情況等內容)並保存兩年。
7、搬運和堆垛應嚴格遵守藥品外包裝標記的要求,安全操作,防止野蠻裝卸。
(五)就廠直拔藥品要注意與庫存同品種及時輪換,國家儲備藥品和外庫儲存藥品及時輪換更新。
(六)要貫徹「先進先出」,「近期先出」和「易變先出」,按批號出庫的原則。藥品出庫時登記生產批號或年、月、日,有效期限及入庫年、月、日。要把好藥品出庫驗發關,變質和過期藥品嚴禁發貨。
(七)各醫藥倉庫,凡庫容面積在3000m2以上的,均應建立養護專業組織,小於3000m2的倉庫應設立專職養護人員。
(八)藥品養護工作的任務
1、指導保管人員對藥品進行科學儲存。
2、檢查庫存藥品的儲存條件是否符合要求,配合保管人員進行他間溫濕度管理,及時調整庫存條件。
3、對庫存藥品定期進行循環質量抽查,循環抽查的周期一般為一個季度,易變質藥品要縮短抽查周期。
4、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養護措施。配合保管人員對有問題品種進行必要的整理。
5、根據季節氣候的變化,擬定藥品檢查計劃和養護工作計劃,列出重點養護品種,並予以實施。
6、建立藥品養護檔案。
7、對重點品種開展留樣觀察,考察變化的原因及規律,為指導合理庫存,提高保管水平和促進藥廠提高產品質量提供資料。
8、開展養護科研工作,逐步使倉庫保管養護科學化、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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