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火惡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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鬱火惡寒,證名。因火郁清道,至陽氣不得外越所致的惡寒證。《證治匯補.惡寒章》:「鬱火惡寒,有素病虛熱,忽覺惡寒,須臾戰慄如喪神守,此火郁清道,抑遏陽氣脾土,不得外越,故手足厥冷,乃火極似水,熱極反兼水化,自覺其寒,非真寒也。」證見惡寒,四肢厥冷,兼見口苦溺赤脈數。治宜昇陽散火,用昇陽散火湯,或火郁湯等。參見惡寒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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