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性疲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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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2年的第5屆國際運動生物化學會議上,運動性疲勞定義為:「機體的生理過程不能持續其機能在一特定水平或不能維持預定的運動強度。」力竭是疲勞的一種特殊形式,是在疲勞時繼續運動,直到肌肉或器官不能維持運動,即為力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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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性疲勞的原因
肌肉運動能力下降是運動性疲勞的基本標誌和本質特性。自本世紀以來,研究人員從不同的角度對運動性疲勞進行了大量的研究,提出運動應激性代謝加強的負效應可能是運動性疲勞發生的根本原因,如代謝基質的耗竭、代謝產物的堆積、代謝環境的酸化。它們通過多種渠道可能引起肌纖維結構完整性、能量供應、神經體液調節等的改變,導致運動肌肉收縮和舒張功能障礙。所以,運動能力下降即疲勞發生是其必然結果。
運動性疲勞的診斷
運動性疲勞發生的部位及變化:
運動性疲勞在人體中可分為軀體性疲勞和心理性疲勞,這兩種不同性質的疲勞具有不同表現形式。軀體性疲勞主要表現為運動能力下降;心理性疲勞主要表現為行為的改變。人體的各個部位,從中樞大腦皮層細胞到骨骼肌基本收縮單位都能產生疲勞。根據研究結果,將軀體性疲勞分為中樞疲勞和外周疲勞。中樞疲勞是指缺乏動機、中樞神經系統的傳遞或募集發生改變。外周疲勞包括接點傳遞、肌肉點活動和肌肉收縮活動能力下降。這裡僅闡述軀體性疲勞。
運動性疲勞的鑒別診斷
運動性疲勞的鑒別診斷:
1、情緒性疲勞:是指人長期從事一些單調、機械的工作活動,伴隨著肌體生化方面的變化,中樞局部神經細胞由於持續緊張而出現抑制,致使人對工作對生活的熱情和興趣明顯降低,直至產生厭倦情緒。情緒性疲勞的主要表現為行為的改變。人體的各個部位,從中樞大腦皮層細胞到骨骼肌基本收縮單位都能產生疲勞。
2、緊張性疲勞:長期處於緊張狀態下,導致身體處於疲勞的亞健康狀態,嚴重的形成緊張性睡眠障礙。
運動性疲勞發生的部位及變化:
運動性疲勞在人體中可分為軀體性疲勞和心理性疲勞,這兩種不同性質的疲勞具有不同表現形式。軀體性疲勞主要表現為運動能力下降;心理性疲勞主要表現為行為的改變。人體的各個部位,從中樞大腦皮層細胞到骨骼肌基本收縮單位都能產生疲勞。根據研究結果,將軀體性疲勞分為中樞疲勞和外周疲勞。中樞疲勞是指缺乏動機、中樞神經系統的傳遞或募集發生改變。外周疲勞包括接點傳遞、肌肉點活動和肌肉收縮活動能力下降。這裡僅闡述軀體性疲勞。
運動性疲勞的治療和預防方法
運動性疲勞是一種生理現象,對人體來說又是一種保護性機制。但是,如果人經常處於疲勞狀態,前一次運動產生的疲勞還沒來得及消除,而新的疲勞又產生了,疲勞就可能積累,久之就會產生過度疲勞,影響運動員的身體健康和運動能力。如果運動後能採取一些措施,就能及時消除疲勞,使體力很快得到恢復,消耗的能量物質得到及時的補充甚至達到超量恢復,就有助於訓練水平的不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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