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癱(paresis)
非完全性癱瘓。臨床上為了判斷癱瘓的程度,將肌力分為0度——5度級評定標準:0級,完全癱瘓;1級,可見到或在觸摸中感覺到肌肉輕度收縮,不能產生肢體運動;2級,肢體能在床上移動,但不能抬起來;3級,肢體可以抬起,作輕度活動;4級,肢體能作抵抗阻力的運動,能持物及走路;5級,正常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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