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火犯肺,病證名。指肝經氣火上逆犯肺所致的證候。肝性升發,肺主肅降,肝脈貫膈上肺,郁怒傷肝,或邪熱犯肝,氣火上逆,循經犯肺,以胸脅灼痛,急躁易怒,目赤口苦,咳嗽痰少為主症。治宜佐金平木法。參木火刑金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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