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行為

跳轉到: 導航, 搜索

群體行為是指為了實現某個特定的目標,由兩個或更多的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相互依賴的個體組成的人群集合體。組織、群體和個體是不可分割的整體。群體介於組織和個人之間。

群體行為的特徵:

1、群體成員具有共同的需要和目標。

2、群體成員具有共同的規範和行為模式。

3、群體成員具有共同的歸屬感。

4、群體成員要相互作用。

5、群體成員具有組織性。

群體分類:

1、按原則和方式可分為正式群體非正式群體

2、按聯繫和發展可分為鬆散群體,聯合體和集體。

3、按開放程度可分為開放型群體和封閉型群體。

4、按社會作用大小可分為參照群體和一般群體。

5、按規模大小可分為大群體和小群體

6、按是否實際存在可分為假設群體和實際群體。

群體發展階段:形成階段、震蕩階段、規範化階段、執行階段、中止階段。

群體功能:組織任務和滿足群體成員的心理需求。

因為行政管理行為也具有上述群體行為的特徵,所以,行政管理行為屬於群體行為。

關於「群體行為」的留言: Feed-icon.png 訂閱討論RSS

目前暫無留言

添加留言

更多醫學百科條目

個人工具
名字空間
動作
導航
功能菜單
工具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