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身平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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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身平行論(psychophysical parallelism),認為心與身是兩種本質不同的東西,雖相伴隨地發生變化卻並無因果聯繫的心身關係理論。這是在心身交互作用論之外的另一種典型的心身關係二元論

由柏拉圖首先提出的二元論就是一種平行論。他認為心和身是兩種分離的且不相互作用的實體。R.笛卡爾接受了心身分離的觀點但作出了二者相互作用的看法。由於難以說明非物質實體的心如何能影響物質實體的身或將二者關係顛倒過來這個難題,在笛卡爾之後又出現了G.W.von萊布尼茨的預成和諧論的心身平行論。萊布尼茨認為,宇宙由無限多的單子構成,單子有其自身的運動和發展,但就其本性、單元性而言是不變的,不同單子之間不能相互影響,而僅由上帝的預定才使二者和諧一致地活動。因此,從表面看二者似有因果關係,但實際各不相干,正像兩座時鐘走時完全一致但彼此互不影響一樣。後來提出心腦平行論的是D.哈特利。他認為神經內的震動與感覺、運動相平行,腦內的微震則與觀念相平行。

心理學中,心身平行論的主要代表人物是A.培因。他把身體作為一個閉合的因果系統,因和果的能量相等,而心則為另一因果系統,二者相互平行,統一而不可分解。到19世紀,幾乎所有的生理心理學家都是平行論者。如W.馮特就認為心理活動和腦活動各有其獨立的因果系列,兩個系列相互平行而無因果聯繫。

心身平行論雖然避免了心身相互作用論所面臨的難題,但由於它既在理論上有不可克服的困難,又在實踐上與日常生活實際相背離,所以這一理論雖曾流行於18世紀到20世紀初,但在現代心理學界已基本無人信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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