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因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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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因理論(Attribution theory):人力資源管理和社會心理學的激勵理論之一,歸因是指觀察者為了預測和評價被觀察者的行為,對環境加以控制和對行為加以激勵或控制,而對被觀察者的行為過程所進行的因果解釋和推論。很多專家對此理論有所貢獻,較有影響的歸因理論有以下幾種:  

目錄

海德的恆常原則歸因理論

F.海德是歸因問題研究的創始人。1958年他在《人際關係心理學》一書種從樸素心理學的角度提出了歸因理論。認為,在尋求行為的原因時 ,或者把它歸於環境或者把它歸於個人。如果歸於環境,則行動者對其行為不負什麼責任;如果歸於個人,則行動者就要對其行為結果負責。  

阿布拉姆森等的歸因理論

L.Y.阿布拉姆森等人發展了維納的理論。他們依據習得的無能為力的研究對失敗的歸因作了補充,提出了第三個面,即普遍-特殊方面。  

凱利的三維歸因理論

H.H.凱利提出,可以使用3種不同的解釋說明行為的原因:①歸因於從事該行為的行動者。②歸因於行動者的對手 。③歸因於行為產生的環境 。這3個原因都是可能的 ,要找出真正的原因主要使用3種信息 :一致性 、一貫性和特異性 。凱利強調了3種信息的重要性 ,所以他的理論又稱為三度理論。凱利又提出因果圖式的概念。圖式就是人們在生活經驗中形成某種看法。人們常以圖式解釋特定的行為。  

瓊斯和戴維斯的對應推斷理論

這個理論主張,當人們進行個人歸因時,就要從行為及其結果推導出行為的意圖和動機。一個人所擁有的信息越多,他對該行為所作出的推論的對應性就越高。一個行為越是異乎尋常,則觀察者對其原因推論的對應性就越大。  

卡內曼和特威斯基的歸因理論

這種理論認為,人在歸因時,並非總是按理性去進行因果分析。而要注意節約能量,走近路達到結論。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往往利用兩種啟發法進行推理判斷:一是代表性啟發法,二是可得性啟發法。前者指人們在進行推理判斷時往往選擇有代表性的事例。後者指易於進入頭腦的信息往往被利用。  

韋納的歸因理論

美國心理學家伯納德.韋納(B.Weiner,1974)認為,人們對行為成敗原因的分析可歸納為以下六個原因:

能力,根據自己評估個人對該項工作是否勝任;

努力,個人反省檢討在工作過程中曾否儘力而為;

任務難度,憑個人經驗判定該項任務的困難程度;

運氣,個人自認為此次各種成敗是否與運氣有關;

身心狀態,工作過程中個人當時身體及心情狀況是否影響工作成效;

其他因素,個人自覺此次成敗因素中,除上述五項外,尚有何其他事關人與事的影響因素(如別人幫助或評分不公等)。

以上六項因素作為一般人對成敗歸因的解釋或類別,韋納按各因素的性質,分別納入以下三個向度之內:

1、控制點:指當事人自認影響其成敗因素的來源,是以個人條件(內控),抑或來自外在環境(外控)。在此一向度上,能力、努力及身心狀況三項屬於內控,其他各項則屬於外控。

2、穩定性:指當事人自認影響其成敗的因素,在性質上是否穩定,是否在類似情境下具有一致性。在此一向度上,六因素中能力與工作難度兩項是不致隨情境改變的是比較穩定的。其他各項則均為不穩定者。

3、可控性:指當事人自認影響其成敗的因素,在性質上是否能否由個人意願所決定。在此一向度上,六因素中只有努力一項是可以憑個人意願控制的,其他各項均非個人所能為力。

韋納等人認為,我們對成功和失敗的解釋會對以後的行為產生重大的影響。如果把考試失敗歸因為缺乏能力,那麼以後的考試還會期望失敗;如果把考試失敗歸因為運氣不佳,那麼以後的考試就不大可能期望失敗。這兩種不同的歸因會對生活產生重大的影響。

韋納的歸因理論的主要論點

1、人的個性差異和成敗經驗等影響著他的歸因。

2、人對前次成就的歸因將會影響到他對下一次成就行為的期望、情緒和努力程度等。

3、個人的期望、情緒和努力程度對成就行為有很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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