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衛生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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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衛生防護(hygienic protection of soil),為防止土壤污染、保護土壤環境所採取的一系列衛生措施。土壤是具有肥力的疏鬆的地殼表層,是無機物和有機物的綜合體。一般說來,土壤具有很強的吸附能力、陽離子保持能力和有機物分解能力,是環境中各種物質的最終受容體,起著自然界的巨大過濾器和淨化器作用。另外土壤又是生物圈中物質交換和循環的中心環節。污染土壤的有害物質通過食物鏈而影響人們的健康。土壤污染特別是重金屬和難降解有機物污染,往往具有長期性,治理比較困難。有些工業有害固體廢物,由於管理不嚴,處理不當,露天堆存,雨淋瀝濾,污染土壤而又污染地下水,將會引起嚴重的公害事件。土壤又是一種難於再生的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本條件,對一個人口多、耕地少的國家來說,土壤衛生防護顯得更加重要。

土壤衛生防護主要任務是控制污染土壤的污染源,所採取的主要措施有以下幾點:

①制訂土壤中有害化學物質的衛生標準。為了便於控制土壤的化學性污染,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制訂了土壤衛生標準(或土壤環境標準)。制訂土壤中有害物質最高容許濃度的原則是:土壤中的有害物質遷移到與土壤相鄰的環境水、空氣和食用植物中的濃度不得超過該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而且不影響土壤的一般衛生狀況,不影響土壤自淨和硝化過程。

②垃圾、糞便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廣泛應用的垃圾處理方法有高溫堆肥、衛生填埋和焚燒三種。英、美等國垃圾處理衛生以填埋法為多,同時發展了垃圾資源化技術。垃圾焚燒的熱能利用從1960年代開始發展,主要是利用熱能來發電。另外要防止垃圾焚燒時排出的二對環境的污染。此外,垃圾合理利用的新技術有橡膠、塑料再生和熱分解技術以及製作垃圾固體燃料和填埋場沼氣回收技術等。

③加強工業排出物和固體廢物的污染控制。工業固體廢物可分為一般固體廢物和有害固體廢物。凡具有易燃性、腐蝕性、反應性和浸出毒性四性之一者均應列為有害固體廢物。對有害固體廢物應制訂、頒發固體廢物管理法規、條例和標準;加強有害廢物管理,包括鑒別、標記、分類、貯存、收集運輸和處理處置;研究固體廢物有害性的鑒別方法;對有害廢物污染現場的治理效果進行綜合評價;對工業企業排放的廢氣應進行淨化處理,使之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

④科學使用農藥,防止土壤污染。不合理的農藥使用會造成土壤的污染和食物殘毒,影響人體健康。使用的農藥有殺蟲劑、殺菌劑、除草劑和植物生長調節劑。為了防止農藥的污染,現已禁用六六六類農藥,同時,要開發高效、低毒、低殘留的新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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