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破,病證名。《外科正宗》卷四:「口破者,有虛火、實火之分;色淡、色紅之別。」虛火者,色淡而白斑細點,甚者顯露龜紋,脈虛不渴。四物湯加黃柏、知母治之。實火者,色紅而滿口爛斑,甚者腮舌俱腫,宜用涼膈散治之。參見口糜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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