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藥學/病房調劑室的發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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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調劑室的工作與門診配方室不同,它只把住院病人所需的藥劑定其發至病區,雖有零星配方及取藥,但不是排隊等候,在時間上比較從容。

病區發鞃方式較好的應具備下列條件:

1.有利於保證藥劑質量,防止差錯事故。

2.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臨床。

3.有利於藥品管理,防止積壓浪費,便於堵塞漏洞。

任何一種發藥方式總有其優點,但也有不足之處。因此常採用兩種發藥方式相結合、取長補短,方可達到上述目的。

(一)按方發藥醫生給住院病人分別開出處方,藥療護士憑處方到藥劑科取藥,調劑室依據處方逐件配發。優點是能使藥師直接了解病人的用藥情況,便於及時糾正臨床用藥不當的現象,促進合理用藥,提高醫療水平。缺點是增加藥劑科和醫生的工作量;這種發藥方式現在多用於麻醉藥品、毒藥、精神藥品等極少數病人的臨時特殊用藥。

(二)病區小藥櫃制病區用藥品請領單向藥劑科領取規定的常用藥品,存在病區專設的小藥櫃內,護士按醫囑發藥給病人服用,這種發藥制稱為病區小藥櫃制度。優點是便於病人及時用藥,減輕醫護人員工作量;便於藥劑科有計劃地安排發藥時間,利於提高工作效率與減少差錯。缺點是藥師不易了解病人藥物使用情況,不便及時改正。此外由於病區和科室分別都保存藥品,容易造成積壓、過期失效,不利於統一調度使用和管理。

(三)中心擺藥根據病區治療單集中由藥工人員或護士在藥房(或病區藥房)將藥品擺入病人的服藥杯(盒)內,經病區藥療護士核對後發給病人服用。通常在病區的適中位置設立病區藥房(擺藥室),保管和帳目由藥師負責,護士負責準備及擺藥。擺藥方式大致有三種:

1.擺藥、查對均由藥劑人員負責;

2.護士擺藥、藥劑人員核對;

3.護士擺藥相互查對。

急救用藥多按基數配備存放在病區專門的急救藥櫃或急救推車上,消耗後憑處方領取,補齊基數。

擺藥制便於藥品管理,避免藥品變質和失效;有利於保證藥劑質量和合理用藥,減少差錯,提高藥療水平;密切醫、藥、護的關係。

護士輪流參加擺藥,可了解藥品供應情況,自覺執行有關規定。但這也增大藥劑科的工作量。

32 藥品分裝 | 協定處方制度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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