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他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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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他主義(altruism)或利他行為(altruistic behavior): 是指那些靠犧牲自身生存和生殖而增加其他個體生存機會和生殖成功率的行為。有些是表現型層次上的利他;有些是基因型層次上的利他;有些是徹底的利他行為,即表現型和基因型均是利他的。

利他主義是倫理學的一種學說。一般泛指把社會利益放在第一位,為了社會利益而犧牲個人利益的生活態度和行為的原則。19世紀法國哲學家和倫理學家孔德首先把這個概念引進道德理論,並以它作為他的倫理學體系的基礎。以後又為英國的斯賓塞等所採用。孔德認為,人類既有利己的衝動,又有利他的衝動。所謂道德,就是使前者從屬於後者。又說,利他又必然以利己為基礎。利他主義,只局限於超階級的個人之間的關係,而迴避了道德的社會基礎和階級基礎,沒有也不可能規定個人對社會所承擔的道德責任。因此,利他主義實質上仍然是從利己主義出發的資產階級道德理論。在社會主義社會,由於集體主義的道德原則已經包含並遠遠超過了利他主義的道德內涵,因此,馬克思主義倫理學不再使用利他主義的概念。

所謂利他主義,就是一個個體在特定的時間和空間條件下,以犧牲自己的適應性來增加、促進和提高另一個個體適應性的表現。

利他主義,不管是在動物界,還是在人類社會,都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現象,這已被許多事實所證明。問題是,為什麼會產生利他主義?原因可能是多重的。

對於一般動物而言,產生利他主義情結的原因可能更多地是出於本能和遺傳,當然也不排除它們通過一些簡單的計算和推理而導致利他的可能性。從總體上看,動物沒有人類所具有的發達理性和計算能力;所以,動物中的利他主義更多體現為一種自然屬性,而非社會屬性。

但對於人類社會而言,情況並非如此。一方面,人類不可能脫離自然屬性,所以,人類社會中存在的利他主義,並不排除來自本能和遺傳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人類又是社會性動物,所以,人類社會的利他主義,又帶有強烈的社會屬性。由於人的本質是人的社會性,所以,人類利他主義的本質屬性應在人的社會屬性方面,而非在人的自然屬性方面。

從人類社會的演進過程看,利益追求是人類社會屬性的核心,所以,利他主義的實質在於主體間的利益博弈,並且應是長期利益博弈的一種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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