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癌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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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癌劑(tumor promotor):具有促作用的物質稱為促癌劑或促進劑。

突變致癌學說將化學致癌過程分為啟動(initiation)、促進(promotion)和演變(progression)3個階段。

啟動階段是致癌物直接作用於DNA初級序列,引起基因突變,使多個或少量細胞發生功能永久性的、不可逆的遺傳性改變。具有這種作用的物質成為啟動劑(initiator)。

促進階段是啟動階段形成的啟動細胞(initiated cell),在某些因素的促進下克隆擴增,形成細胞群,即良性腫瘤具有促癌作用的物質稱為促癌劑(tumor promotor)或促進劑。

啟動和促進兩個階段所引起的良性損傷並不是致死的,良性腫瘤需要通過一個稱為演變的過程才會轉變為惡性腫瘤,這就是化學致癌的第三階段——演變階段。隨著良性腫瘤的惡化率增高,腫瘤開始獲得一些新的性質,如侵襲性。像啟動和促進階段一樣,演變過程也可以自發地進行,並可能由於細胞複製的增加而被促進,但其過程要更為複雜。在演變階段發揮作用的物質稱為演變劑(progressor),有些化學致癌物同時具有啟動、促進和演變的作用,稱為完全致癌物(complete carcinogen)。

啟動、促進和演變3個階段之時從生物學角度對突變致癌過程階段性的最基本劃分,對誘發腫瘤的過程仍有待進一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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