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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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三審,診斷學術語。《張氏醫通》卷十一:「凡診新產婦,先審少腹痛與不痛,以征惡露之有無。次審大便通與不通,以征津液盛衰。再審乳汁行與不行及乎飲食多少,以征胃氣之充餒。必先審此三者,以脈參證,以證合脈,脈證相符,雖異尋常,治之必愈;脈證相反,縱無危候,必多變端。」即指產後需審察孕婦的腹痛情況、大便、乳汁與飲食諸方面,以測新產婦人疾病之預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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