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粘膝,證名。髖關節前脫臼之證候。見《證治準繩.外科》卷六。即因該關節脫臼引致患肢呈屈曲、外展、外旋、延長之畸形,因患肢膝關節外展不能與健側膝相關,故稱之為不粘膝,是鑒別髖關節前後脫位證候的重要依據之一。參見胯骨出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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