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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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①指汗法吐法下法三法。金·張子和儒門事親》認為汗、吐、下三法可以包括其也治法。他認為使涎液流出,用[口畜]暗鼻藥引嚏,用點眼藥催淚,凡是作用向上的都屬於吐法。又如灸、蒸、熏、洗滌、熨、烙、針刺、砭刺、按摩,凡具有解表作用的都屬於汗法催生、下乳汁,攻伐症積、逐水.通經行血降氣,凡作用向下的都屬於下法。張子和這種說法,僅是一家的主張。實際上,汗、吐、下三法不能包活八法中的其他五法。

②對疾病初、中、末三個階段的處理方法。出《三法五治論》。謂疾病初期感邪方淺,正氣未傷,以攻邪為主,用藥宜峻猛;中期邪正交爭,養正祛邪兼顧,用藥宜緩疾適中;末期邪雖未盡,但正氣已虛,應宜養正為主,使正勝邪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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