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胞,166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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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有人類以來,人們就一直想弄清楚世界萬物的由來和構成,尤其是各種生物體的構成。對於生命體的構成,人們的說法千奇百怪。歌德認為葉子是各種不同植物的典型單位結構,而奧肯則主張脊椎節是一般動物原型結構的基本單位。雖然列文虎克的顯微鏡的發明使得人類看到了微觀世界,但因為顯微鏡的倍數不夠,焦點只能聚集在狹長的形狀上,人們很難使用顯微鏡聚集觀察到更細微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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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胞的發現
1660年英國物理學家羅伯特.胡克因在皇家學會(英國早期的科學組織)工作,便開始了一系列顯微鏡的研究。1662年,他幫助設計了一台300倍的顯微鏡。在顯微鏡的幫助下,他使用顯微鏡觀察乾燥的軟木薄片。他發現,軟木薄片由很多小室組成,它們緊緊地排列在一起,呈不規則狀。胡克稱這些小室為細胞,這個詞來源於拉丁語,意思是像監獄中成排的小室。
因為軟木已經乾枯,這些細胞都是空的。胡克猜想,如果軟木不幹燥,這些細胞中應該充滿液體----他的猜想是正確的。細胞這個詞就這樣保存下來了。這一發現激勵了生物學家,整個生物領域轉移到對細胞結構和細胞功能的研究上。
在19世紀初期,人們更加關注植物解剖的研究,德國植物學家特雷維拉努斯和馮莫爾認識到細胞時植物的結構單位。
19世紀20年代,義大利的亞米奇和其他人製成了改進的消色差顯微鏡,使人們得以觀察到有機細胞的詳細情況。
1831年,倫敦醫生羅伯特布朗觀察到植物細胞一般具有一個核,可惜的是他沒有重視。
1835年,捷克人普金葉用顯微鏡觀察了一個母雞卵中的胚核,於是他指出動物的組織在胚胎中是由緊密裹在一起的細胞質塊所組成的,這些細胞質塊與植物的組織很類似。
細胞學說的建立
終於,耶拿大學的植物學教授馬提阿斯.施萊登根據這些觀察於1838年宣布,細胞是一切植物結構的基本活的單位和一切植物藉以發展的根本實體的學說。
1839年,盧萬大雪的解剖學教授泰奧多爾.施旺把細胞學說擴大到動物界。於是,細胞學說正式被提出,人們開始認為「一切動物和植物都是由細胞組成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的中學生物學課本把施萊登和施旺看成是細胞學說的創始人。
細胞學說的意義
細胞學說的建立,具有重要的意義,它明確了植物和動物之間的統一性,有力地推動了生物學的發展。因此,細胞學說、進化論和能量守恆及轉換定律被人們稱為19世紀自然科學三大發現。直到電子顯微鏡的出現,細胞的結構更是一目了然,這位醫學界做出了非常巨大的貢獻!尤其是研究疾病生理、藥物治療作用等方面具有讓人嘆為觀止的作用。而這一切,都起源於列文虎克的光學顯微鏡。1669年,列文虎克給英國皇家學會寫報告,宣布他看到了「大量難以相信的極小的活潑的物體」,他將這些東西稱為「微動物」。所以列文虎克可以說是微生物學的鼻祖,但由於條件所限等原因,他沒有發現細胞。科學是一步一步發展起來的,正如牛頓所說,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搞科學才能更上一層樓。需要一代又一代的科學家努力,才能一步一步地攀上科學的高峰。
到底誰先發現細胞
到底是羅伯特胡克,還是列文虎克先發現細胞,現在還真不好說。一般認為是羅伯特胡克,因為絕大部分教科書都是這樣認為的。中文的胡克和虎克有時候容易搞混亂,我們用英文來表示其名字的話就不容易出錯。
與羅伯特胡克生活在同一時代的荷蘭人列文虎克(Antoni Van Leeuwenhoek 1632~1723)在對生物的顯微觀察方面做出了巨大貢獻。Leeuwenhoek的出身、家境和學歷遠不及Hooke,他在布店中當過學徒,1671年才開始了科學技術生涯,是年他已近40歲。可是他刻苦鑽研,自強不息,掌握了一手磨製優質透鏡的絕技。最初他磨製透鏡的目的是檢驗布匹的質量,後來他進一步把磨製的透鏡裝配成了顯微鏡,對許多物體進行了觀察。同時他又認真閱讀了當時的一些重要生物學著作,為他進行生物標本的研究奠定了基礎。他利用顯微鏡在液體標本中發現了許多微生物,他認為他所觀察到的那些能動的物體是小動物。1673年(Hooke發表《Micrographia》專著後的8年),他把所觀察到的結果寫信報告給了英國皇家學會,他的報告在學會中引起了轟動,因為這是第一次觀察到了過去誰也沒有看到過的微小生物。此後,他又陸續把觀察到的結果不斷向皇家學會報告,先後共寫了30幾封信。這些信實際上就是Leeuwenhoek的學術論文,報告了他的許多重大發現,如細菌、原生動物、輪蟲和性細胞等。他還測量了一些細胞的大小,如紅細胞為7.2μm;細菌為2~3μm。他認為能動的精子不是動物,而是精液中的正常成分。40餘年中,他觀察了節肢動物、軟體動物、魚類、兩棲類、鳥類和哺乳動物(包括人)的精子。他在研究動物和植物生殖活動方面也做出了突出貢獻。由此可見,Leeuwenhoek是一位名符其實的卓越的生物學家。他雖然沒有使用cell一詞,然而他確實首先觀察到了完整的活細胞。由於Leeuwenhoek所報告的都是一些重大發現,英國皇家學會把他的信件全部由荷蘭文譯成了英文,並彙編成了論文集,冠名為《Phiosophical Transaction》(《哲學彙報(1673~1724)》。他所觀察到的細菌、紅細胞、精子都是游離的活細胞,因此之故把細胞的發現歸功於Leeuwenhoek,他是當之無愧的。鑒於Leeuwenhoek在生物學研究中做出的卓越貢獻,1680年他當選為英國皇家學會會員;1699年獲得了巴黎科學院通訊院士的榮譽稱號。
1985年出版的中學《生物》教科書中就明確寫道:「細胞是英國物理學家羅伯特·虎克於1665年發現的。」1996年出版的《生物》中學教科書第一冊雖沒有寫得像1985年版的那樣明確,但仍認為:他(指羅伯特胡克)給這些「小房間」取名叫做細胞。中國內高等學校教材也大都肯定是Hooke首先發現細胞。作者在《分子細胞生物學》一書中把Hooke在1665年發表的軟木顯微結構圖中的小孔看作是細胞學史上的第一個細胞模式圖。在《中國大百科全書·生物學》分冊的細胞學部分中也肯定了:「1665年英國物理學家R.胡克發現細胞。」國外有的書刊也把Hooke看作是細胞的發現者。
Hooke和A.Leeuwenhoek都是17世紀下半葉在學術上貢獻卓著的學者。我們不是要評價兩位學者的學術貢獻大小,而只是想就誰首先發現細胞的問題做出客觀的評說,以期今後在教學中能對此問題有一個準確的介紹。有部分學者認為,根據兩位學者(羅伯特胡克及列文虎克)報導的研究結果來看,首先發現細胞的應當是Leeuwenhoek,而Hooke的發現則為後人進一步研究生物體的細胞結構起了啟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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