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而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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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而本之,治療學術語。指標病與本病並見時,在急則治其標的原則下,先治其標病,後治其本病。《素問.標本病傳論》:「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王冰註:「標而本之,謂先發輕微緩者,後發重大急者,以其不足,故先治其標,後治其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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