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而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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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而標之,治療學術語。出《素問.標本病傳論》。指標病與本病並見時,一般先治其先發病(本),後治續發病(標)。王冰註:「本而標之,謂有先病,復有後病也。以其有餘,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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