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者緩之,語出《素問·至真要大論》。急,是拘急之證;緩,是使拘急之證緩解。例如:有的因為寒邪侵襲,筋脈拘急,須用「溫經散寒」法;有的是熱邪侵襲,「熱極生風」,手足抽搐,須用「瀉火熄風」法。
目前暫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