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力型心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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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兩種心絞痛分類的方法。其一為Braunwald分類法:穩定型心絞痛不穩定型心絞痛變異型心絞痛3種。其二是WHO分類法:勞力性心絞痛自發性心絞痛混合性心絞痛3種。

勞力性心絞痛時由運動或其他心肌需氧量增加情況所誘發的心絞痛。包括3種類型:

  1. 穩定型勞力性心絞痛:1-3個月內心絞痛的發作頻率、持續時間、誘發胸痛的勞力程度及服用硝酸酯類藥後症状緩解的時間保持穩定;
  2. 初髮型勞力性心絞痛:1-2個月內初次發作;
  3. 惡化型勞力性心絞痛:一段時間內心絞痛的發作頻率增加,症状持續時間延長,含服硝酸甘油後症状緩解所需時間延長或需要更多的藥物,或誘發症状的活動量降低。

由於勞力性心絞痛可分三個類型,每種類型的發病機制和臨床表現、治療、預後均不甚相同,詳見相關詞條。但總體的治療原則都是抗血小板、抗凝、抗心肌缺血等藥物治療及非藥物治療(包括PCI、CABG)等。

參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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