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木火,松、柏、竹、橘、榆、枳、桑、棗八各木材燃燒的火。古時認為此八木火不宜用於艾灸的燃點。《黃帝蝦蟆經.辨灸火木法》:「八木之火以灸,人皆傷血脈肌肉骨髓。」《外台秘要》卷十九:「《小品》論灸有八木火」;「凡八木之火,皆不可用也。」清.《醫宗金鑒》:「灸治古忌八木火,今時通行一炷香。」說明當時灸治一般採用線香點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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