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胃吐血,病證名。因酒食太過,胃絡受傷所致的吐血。又稱傷胃。《三因極一病證方論》卷九:「病者因飲食過度,傷胃,或胃虛不能消化,致翻嘔吐逆,物與氣上沖蹙胃口決裂,所傷吐出,其色鮮紅,心腹絞痛,白汗自流,名曰傷胃吐血。」治宜和胃止血,用理中東加味。參見胃經失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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