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經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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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經盡,病因病理學術語。指傳經過程結束。外感病的發展演變,有一定的順序,六經順傳過程是:太陽經→陽明經→少陽經→太陰經→少陰經→厥陰經。病邪傳變到厥陰經時傳變過程結束稱傳經盡。《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參傳經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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