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科,中國古代醫學分科的合稱。清初曾分醫學為十一科,嘉慶二年(公元1797年)和六年(公元1801年)又分別改作九科和八科(見各該條)。道光二年(公元1822年)太醫院中又取消針灸科,此時只剩七科。即:大方脈、傷寒、婦人、小方脈痘疹、瘡瘍、眼科、口齒咽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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