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黄帝内经灵枢集注 书名:黄帝内经灵枢集注 作者:张志聪 朝代:清 年份:公元1672年 免费下载700多本医学电子书请到A+医学百科医学电子书专题 网址:http://www.a-hospital.com/w/%E5%8C%BB%E5%AD%A6%E7%94%B5%E5%AD%90%E4%B9%A6 A+医学百科正在整理中医学典籍,欢迎您的参与。 如有关于《黄帝内经灵枢集注》的问题和讨论请移步本书页面:http://www.a-hospital.com/w/%E6%96%87%E4%BB%B6%3A%E9%BB%84%E5%B8%9D%E5%86%85%E7%BB%8F%E7%81%B5%E6%9E%A2%E9%9B%86%E6%B3%A8.txt <目录> <篇名>序 属性:先儒有云。经传而经亡。非经亡也。亡于传经者之精而以粗求之深而以浅视之之失其旨归也。 夫灵素之为烈于天下也。千百年于兹矣。然余尝考汉艺文志曰。黄帝内经一十八卷。而灵枢居其九。 素问亦居其九。昔人谓先灵枢而后素问者何也。盖以素问为世人病所由生也。病所生而弗慎之。 则无以防其流。故篇中所载阴阳寒暑之所从。饮食居处之所摄。五运生制之所由胜复。六气时序之 所由逆从。靡弗从其本而谨制之。以示人维持。而生人之患微矣。若灵枢为世人病所由治也。病既 生而弗治之。则无以通其源。故本经所论营卫血气之道路。经脉脏腑之贯通。天地岁时之所由法。 音律风野之所由分。靡弗藉其针而开导之。以明理之本始。而惠世之泽长矣。是灵枢素问。为万 世所永赖。靡有息也。故本经曰。人与天地相参。日月相应。而三才之道大备。是以人气流行上应 日。行于二十八宿之度。又应月之盈亏。以合海水之消长。且以十二经脉脏腑。外合于百川汇集之 水。咸相符也。故本经八十一篇。以应九九之数。合三才之道。三而三之。成九九八十一篇。以起 黄钟之数。其理广大。其道渊微。传竹帛而使万世黎民不罹灾眚之患者。孰不赖此经也哉。乃自皇 甫士安类为甲乙针经。而玄台马氏又专言针而昧理。俾后世遂指是经为针传而忽之。而是经几为赘 旒矣。余悯圣经之失传。惧后学之沿习。遂忘愚昧。素问注疏告竣。复藉同学诸公。举灵枢而诠释 之。因知经意深微。旨趣层折。一字一理。确有指归。以理会针。因针悟证。殚心研虑。鸡鸣风雨。 未敢少休。庶几藉是可告无罪乎。俾后之人读素问而严病之所以起。读灵枢而识病之所以瘳。则脏 腑可以贯通。经脉可以出入。三才可以合道。九针可以同法。察形气可以知生死寿 夭之源。观容色可以辨邪正美恶之类。且也因九针而悟洛书之妙理。分小针而并识河图之微情。则 前民用而范围不过者。大易之道统乎是矣。则利民生而裁成不遗者。坟典之传亦统乎是矣。敢以质 之天下后世之同学人。亦或有以谅余之濯灌也夫。 \x康熙壬子葵夏钱塘张隐庵书于西泠怡堂\x <目录>卷一 <篇名>九针十二原第一 属性:黄帝问于岐伯曰。余子万民。养百姓。而收其租税。余哀其不给而属有疾病。余欲勿使被毒药。 无用砭石。欲以微针通其经脉。调其血气。荣其逆顺。出入之会。令可传于后世。必明为之法。 令终而不灭。久而不绝。易用难忘。为之经纪。异其章。别其表里。为之终始。令各有形。先立针 经。愿闻其情。岐伯答曰。臣请推而次之。令有纲纪。始于一。终于九焉。 按、本纪。帝经土设井。立步制亩。艺五谷。养万民。而收其租税。设有疾病。则不能力田以 供余食矣。故帝欲立九针微针之法。传于后世。令终而不灭焉。毒药。所以攻疾也。砭石。所以泄 邪也。二者皆攻泻之法。微针。能通调血气者也。逆顺出入者。皮肤经脉之血气。有逆顺之行。有 出入之会。盖人秉天地之气所生。阴阳血气。参合天地之道。营运无息。少有留滞。则为疾病。故 帝以天地人之道而立九针。用九针之法。以顺人之阴阳血气。而合于天道焉。明其理则易用。持于 心则难忘。经、径。纪、维也。按、篇名九针。而帝曰微针。伯曰小针。是九针 之外。又立小针也。九针者。圣人起天地之数。始于一而终于九。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黄 钟之数。用九针而合小针者。以阳数五。阴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以应河图之数也。帝继伏羲 神农氏而作。即以两仪四象河图奇偶之数。用法于针。所以修身治国平天下。盖国以民为本也。 请言其道。小针之要。易陈而难入。粗守形。上守神。神乎神。客在门。未观其疾。恶知其原。 刺之微在迟速。粗守关。上守机。机之动不离其空。空中之机。清静而微。其来不可逢。其往不 可追。知机之道者。不可挂以发。不知机道。扣之不发。知其往来。要与之期。粗之暗乎。妙哉工 独有之。往者为逆。来者为顺。明知逆顺。正行无间。迎而夺之。恶得无虚。追而济之。恶得无 实。迎之随之。以意和之。针道毕矣。 易陈难入者。易言而难着于人也。粗守形者。守皮脉肉筋骨之刺。上守神者。守血气之虚实 而行补泻也。神乎神。甚赞其得神之妙。门者。正气出入之门。客在门者。邪循正气出入之所也。 未睹其何经之疾。恶知其受病之原。言当先察其邪之所在而取之也。迟速。用针出入之疾徐也。 粗守关者。守四肢之关节。上守机者。守其空而当刺之时。如发弩机之速也。不离其空者。乘空而 发也。夫邪正之气。各有盛衰之时。宜补宜泻。当静守其空中之微。不可差之毫发。如其气方来。 乃邪气正盛。邪气盛则正气大虚。不可乘其气来。即迎而补之。当避其邪气之来锐。其气已往。则 邪气已衰。而正气将复。不可乘其气往。追而泻之。恐伤其正气。在于方来方去之微。而发其机也。 离合真邪论曰。俟邪不审。大气已过。泻之则真气脱。脱则不复。邪气复至而病益蓄。 故曰。其往不可追。此之谓也。是以其来不可逢。其往不可追。静守于来往之间而补泻之。少差毫 发之间则 失矣。粗工不知机道。叩之不发。补泻失时。则血气尽伤。而邪气不下。知其往来者。知邪正之盛衰。 要与之可取之期而取之也。粗工之暗。而良工独知之。是故工之所以异也。若气往则邪正之气虚小。 而补泻之为逆。气来则形气邪气相平。而行补泻为顺。是以明知顺逆。正行无间。知往来所处之时 而取之也。迎而夺之者。泻也。故恶得无虚。追而济之者。补也。故恶得无实。迎之随之。以意和 之。针道毕矣。 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满则泄之。宛陈则除之。邪胜则虚之。大要曰。徐而疾则实。疾而徐则 虚。言实与虚。若有若无。察后与先。若存若亡。为虚为实。若得若失。 所谓虚则实之者。气口虚而当补之也。满则泄之者。气口盛而当泻之也。宛陈则除之者。去脉 中之蓄血也。邪胜则虚之者。言诸经有盛者。皆泻其邪也。徐而疾则实者。徐内而疾出也。疾而 徐则虚者。疾内而徐出也。言实与虚。若有若无者。实者有气。虚者无气也。察后与先。若亡若 存者。言气之虚实。补泻之先后也。察其气之以下与常存也。为虚为实。若得若失者。言补者 然 若有得也。泻则恍然若有失也。此以上论小针之法。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补泻之时。以针为之。 泻曰必持内之。放而出之。排阳得针。邪气得泄。按而引针。是谓内温。血不得散。气不得出也。 补曰随之。随之意。若妄之。若行若按。如蚊虻止。如留而还。去如弦绝。令左属右。其气故 止。外门已闭。中气乃实。必无留血。急取诛之。持针之道。坚者为宝。正指直刺。无针左右。神 在秋毫。嘱意病者。审视血脉。刺之无殆。方刺之时。必在悬阳。及与两卫。神属勿去。知病存亡。 血脉者。在 横居。视之独澄。切之独坚。九针之名。各不同形。一曰 针。长一寸六分。二曰员 针。长一寸六分。三曰 针。长三寸半。四曰锋针。长一寸六 分。五曰铍针。长四寸。广二分半。六曰圆利针。长一寸六分。七曰毫针。长三寸六分。八曰长针。 长七寸。九曰大针。长四寸。 针者。头大末锐。去泻阳气。员针者。形如卵形。揩摩分间。不得 伤肌肉。以泻分气。 针者。锋如黍粟之锐。主按脉勿陷。以致其气。锋针者。刃三隅以发锢疾。 铍针者。末如剑锋。以取大脓。圆利针者。大如 。且圆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毫针者。 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养以取痛痹。长针者。锋利身薄。可以取远痹。大针者。 尖如挺。其锋微圆。以泻机关之水也。九针毕矣。 此节论九针之法。盖首篇统论小针及九针之道。是以前后论小针。而详释于小针解中。此节 论九针。故详释于九针论内。而小针解中不与也。虚实之要。九针最妙。为其各有所宜也。补泻之 时。以针为之者。与气开合相得也。排阳得针者。排针而得阳气也。得其正气。则邪气去矣。内温 者。针下热也。谓邪气去而正气不出也。此论泻邪而养其正也。随之者。追而济之也。之、往也。 若妄之者。虽追之而若无有所往。若行若按。如蚊虻止。如留而还也。去如弦绝者。疾出其针也。 令左手按 。右手出针。其正气故得止于内。而外门已闭。中气乃实矣。此补正运邪之法。故必 无留血。设有留血。急取而诛之。坚者。手如握虎也。正指直刺者。义无邪下。欲端以正也。神在 秋毫。审视病者。静志观病患。无左右视也。悬阳。心也。心藏神。方刺之时。得之于心。则神 属于病者。而知病之存亡矣。经云。取血于荣。取气于卫。卫气行阳行阴者也。故于两卫间以取 阴阳之气。卫气行篇曰。是故谨候气之所在而刺之。是谓逢时。在于三阳。必候其气在阳分而刺之。 病在于三阴。必候其气在阴分而刺之。 、经 也。刺节真邪篇曰。六经调者。谓之不病。一经上 实下虚而不通者。此必有横络盛加于大 经。令之不通。视而泻之。此所谓解结也。故有血络横在于经 者。当视之独清。切之独确而去 之也。九针者。 有九者之名。有九者之形。各随其所宜而用之。九针之论毕矣。 夫气之在脉也。邪气在上。浊气在中。清气在下。故针陷脉则邪气出。针中脉则浊气出。针太 深则邪气反沉。病益。故曰皮肉筋脉。各有所处。病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无实无 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是谓甚病。病益甚。取五脉者死。取三脉者 。夺阴者死。夺阳者狂。针害 毕矣。 此复论小针刺邪之法。而并论其要害焉。风雨寒暑之中人也高。故邪气在上也。水谷入胃。其 精气上注于肺。浊溜于肠胃。寒温不适。饮食不节。病生于肠胃。故浊气在中也。清湿地气之中 人也。必从足始。故清气在下也。陷脉。额颅之脉。显陷于骨中。故针陷脉。则阳之表邪去矣。 中脉。足阳明之合。三里穴也。针太深则邪气反沉者。言浮浅之病。不欲深刺也。深则邪气从之入。 故曰反沉也。皮肉筋骨。各有所处者。言经络各有所主也。故病各有浅深之所宜。形有皮肉筋脉之 不同。各随任其所宜而刺之。无实实。无虚虚。若损不足而益有余。则病益甚矣。五脉。五脏诸阴 之脉也。如中气不足。则血脉之生原已虚。再大泻其诸阴之脉。是虚于中而脱于外也。三脉。三 阳之脉。 怯也。言尽泻三阳之气。令病患怯然不复也。夺阴者死。言取人之五里五往者也。玉版 篇曰。迎之五里。中道而止。五至而已。五往而脏之气尽矣。夺阳者狂。正言取之五里而或夺其阳也。 此论针之为害毕矣。张开之曰。取尺之五里。取皮肤阳分之气血也。而曰夺阴者。谓阳分之气血。 生于五脏之阴也。病在中气不足。而大泻诸阴之脉者死。谓诸阴之脉。生于中焦之阳明。阳生于阴。 而阴生于阳也。 刺之而气不至。无问其数。刺之而气至。乃去之。勿复针。针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为。 刺之要。气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风之吹云。明乎若见苍天。刺之道毕矣。 此言刺之效。以得气为要也。上文言病各有所宜。此言针各有宜。而有大小长短之形不同。各 任其所宜而用之也。若风之吹云。明乎若见青天。邪散而正气光明也。 黄帝曰。愿闻五脏六腑所出之处。岐伯曰。五脏五输。五五二十五输。六腑六输。六六三十六输。 经脉十二。络脉十五。凡二十七气以上下。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输。所行为经。所入为合。 二十七气所行。皆在五输也。 此言用针者。当知脏腑经脉之血气生始出入。夫荣卫气血。皆生于胃腑水谷之精。荣行脉中。 卫行脉外。血行脉中。气行脉外。然脉内之血气。从络脉而渗灌于脉外。脉外之气血。从络脉而 溜注于脉中。外内出入相通也。五脏内合五行。故其输五。六腑外合六气。故其输六。盖六气生于 五行而有二火也。经脉十二。六脏六腑之经脉也。络脉十五。脏腑之十二大络及督脉之长强。任脉 之尾翳。脾之大包。凡二十七脉之血气。出入于上下手足之间。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输。 所行为经。所入为合。此二十七气之所行。皆在于五输。盖十二经脉之血气。本于五脏五行之所生。 而脉外皮肤之气血。出于五脏之大络。溜注于荥输。而与脉内之血气。相合于肘膝之间。此论脏腑 经脉之血气出入。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所言节者。 神气之所游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 此言刺节者。当知神气之所出入也。神气者。真气也。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故知其 要。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此络脉之渗灌诸节。非皮肉筋骨也。 观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复。一其形。听其动静。知其邪正。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气至而 去之。 此言上工观五色于目。知色之散复。即知病之散复矣。知其邪正者。知论虚邪与正邪之风也。 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者。言持针而出入也。气至而去之者。言补泻气调而去之也。 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而用针者反实其外。 是谓重竭。重竭必死。其死也静。治之者。辄反其气。取腋与膺。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而用针者反 实其内。是谓逆厥。逆厥则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 此言用针者。必先诊脉。视五脏之气剧易。乃可以治也。所谓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者。脉口气 内绝不至。反取其外之病处。与阳经之合。有留针以致阳气。阳气至则内重竭。重竭则死矣。无气 以动故静。此言五脏之阴。生于中焦之阳。故外致其阳。则内重竭矣。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者。脉 口气外绝不至。反取其四末之输。有留针以致其阴气。阴气至则阳气反入。入则逆。逆则死矣。其 死也阴气有余故躁。此言阴内而阳外。阳气内入。则为逆矣。 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害中而去则致气。精泄则病益甚而 。致气则生为痈疡。 此言取气之太过不及。而皆能为害也。夫气生于精。故刺之害。中病而不去其针。则过伤其气。 而致泄其生原。故病益甚而 。刺之害。中而即去其针。邪未尽而正气未复。则致气留聚而为痈疡。痈疽篇曰。 经脉流行不止。与天同度。与地合纪。天宿失度。日月薄蚀。地经失纪。水道流溢。血脉荣卫。周 流不休。气血不通。故为痈肿。盖荣卫气血。营运于外内上下之不息也。是以首篇与第八十一篇始终 论精气之生始出入。若阴阳不调。血气留滞。则为痈疡矣。 五脏有六腑。六腑有十二原。十二原出于四关。四关主治五脏。五脏有疾。当取之十二原。 十二原者。五脏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节气味也。五脏有疾也。应出十二原。十二原各有所出。明 知其原。睹其应而知五脏之害矣。阳中之少阴。肺也。其原出于太渊。太渊二。阳中之太阳。心 也。其原出于大陵。大陵二。阴中之少阳。肝也。其原出于太冲。太冲二。阴中之至阴。脾也。其 原出于太白。太白二。阴中之太阴。肾也。其原出于太溪。太溪二。膏之原出于鸠尾。鸠尾一。 肓之原出于脖 。脖 一。凡此十二原者。主治六腑五脏之有疾者也。胀取三阳。飧泄取三阴。 (肓音荒) 此论气味所生之津液。从脏腑之膏肓。外渗于皮肤络脉。化赤为血。荣于经俞。注于脏腑。外内 出入之相应也。津液者。水谷气味之所生也。中焦之气。蒸津液。化其精微。发泄于腠理。淖泽注 于骨。补益脑髓。润泽皮肤。是津液注于三百六十五节。而渗灌于皮肤肌腠者也。溢于外则皮肉膏肥。余 于内则膏肓丰满。盖膏者。脏腑之膏膜。肓者。肠胃之募原也。气味所生之津液。从内之膏肓。而 淖泽于外。是以膏肥之人。其肉淖而皮纵缓。故能纵腹垂腴。外内之相应也。痈疽章曰。中焦出 气如露。上注 谷。而渗孙脉。津液和调。变化而赤为血。 血和则孙脉先满溢。乃注于络脉皆盈。乃注于经脉。阴阳已张。因息乃行。行有经纪。周有道理。 与天协议。不得休止。夫 谷者。皮肤之分肉。是津液外注于皮肤。从孙络化赤而注于脏腑之原经。 故曰十二原者。五脏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节气味也。四关者。两肘两腋。两髀两 。皆机关之室。 真气之所过。血络之所游行者也。十二原出于四关。四关主治五脏者。谓脏合腑而腑有原。原有 关而关应脏。脏腑阴阳相合。外内出入之相通也。故曰明知其原。睹其应而知五脏之害矣。肝、 心、脾、肺、肾。内之五脏也。阳中之少阴。阴中之少阳。五脏之气也。故脏腑有病。取之经脉 之原。胀取三阳。飧泄取三阴。此病在三阴三阳之气而取之气也。此节论血气生始出入之原。故篇 名九针十二原。谓九针之道与阴阳血气之相合也。 今夫五脏之有疾也。譬犹刺也。犹污也。犹结也。犹HT 也。刺虽久犹可拔也。污虽久犹可雪也。 结虽久犹可解也。HT 虽久犹可决也。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非其说也。夫善用针者。取其疾也。犹 拔刺也。犹雪污也。犹解结也。犹决HT 也。疾虽久犹可毕也。言不可治者。未得其术也。(HT 音卞抟也) 张开之曰。百病之始生也。皆生于风雨寒暑。阴阳喜怒。饮食居处。大惊卒恐。则血气分离。 阴阳破散。经络厥绝。脉道不通。夫风雨寒暑。大惊卒恐。犹刺犹污。病从外入者也。阴阳喜怒。 饮食居处。犹结犹HT 。病由内生者也。千般 难。不出外内二因。是以拔之雪之。仍从外解。解之 决之。从内解也。知斯二者。病虽久。犹可毕也。言不可治者。不得其因也。张玉师曰。污在皮 毛。刺在肤肉。结在血脉HT 在筋骨。 刺诸热者。如以手探汤。血寒清者。如人不欲行。阴有阳疾者。取之下陵三里。正往无殆。气 下乃止。不下复始也。疾高而内者。取之阴之陵泉。疾高而外者。取之阳之陵泉也。 寒热。风雨寒暑外袭也。故刺诸热者。如以手探汤。谓热在皮肤。所当浅取之也。寒清者。内 因之虚寒。宜深取之。静以守气。故如人不欲行也。阴有阳疾者。阳邪而入于内也。下陵三里。在膝 下三寸。足阳明之经。阳明之主阖也。正往无殆。气下乃止。使即从下解也。疾高而内者。里阴之 病。见于上也。阴陵泉乃太阴之经。太阴之主开也。使在内之病。从开而上出也。盖言阳病之入于 内者。即从下解。阴病之出于上者。即从外解也。疾高而外者。外邪高而病在外之下也。阳陵泉乃 少阳之经。少阳之主枢也。盖邪在高而欲下入于内。故使从枢外出。勿使之内入也。玉师曰。疾高 而取阴之陵泉。阳之陵泉。应司天在泉。上下相通。从气而上出也。 <目录>卷一 <篇名>本输第二 属性:黄帝问于岐伯曰。凡刺之道。必通十二经络之所终始。络脉之所别处。五输之所留。六腑之所 与合。四时之所出入。五脏之所溜处。阔数之度。浅深之状。高下所至。愿闻其解。 按、经脉之终始。手之三阳。从手走头。足之三阳。从头走足。足之三阴。从足走腹。手之三阴。 从腹走手。始于肺而终于肝。常荣无已。终而复始。此血气循行之终始也。本篇论五脏六腑之脉。 皆出于指井。溜于荥。注于输。行于经。入于合。从四肢而通于脏腑。此经脉之终始也。络脉之 所别处者。脏腑之经别大络。与经脉缪处。通血脉于孙络。渗出于皮肤者也。五脏之所留。六腑之 所与合。谓五脏之五输。六腑之六输也。四时之所出入。 血气随四时之气。而生长收藏也。五脏之所溜处。谓五脏之血气。溜于脉中。变见于气口。五脏之 气血。溜于脉外。从五里而变见于尺肤。此五脏之血气。溜于皮肤经脉之外内者也。阔数。宽窄也。 夫经脉有三百六十五穴会。络脉有三百六十五穴会。孙络亦有三百六十五穴会。经脉宽大。孙络 窄小。故有阔数之度也。浅深者。络浅而经深也。高下所至者。血气之上下循行也。 岐伯曰。请言其次也。肺出于少商。少商者。手大指端内侧也。为井水。溜于鱼际。鱼际者。 手鱼也。为荥。注于太渊。太渊鱼后一寸。陷者中也。为输。行于经渠。经渠寸口中也。动而不居 为经。入于尺泽。尺泽肘中之动脉也。为合。手太阴经也。 次、序也。井者木上有水。乃淡渗皮肤之血。从井木而溜于脉中。注于输。行于经。动而不居。 行至于肘膝而与经脉中之血气相合者也。肺、心、肝、脾、肾。内之五脏也。胆、胃、大肠、小肠、 三焦、膀胱。内之六腑也。手、足、太阴、少阴、太阳、少阳。外之经气也。肺出于少商者。谓 脏腑之血气。从大络而注于孙络皮肤之间。肺脏所出之血气。从少商而合于手太阴之经也。少商在 手大指内侧。去爪甲如韭叶许为井木。鱼际在大指下。高起之白肉际为荥火。有如鱼腹。因以名之。 太渊在鱼后陷中为输土。经渠寸口中动脉为经金。尺泽在肘中为合水。 心出于中冲。中冲手中指之端也。为井木。溜于劳宫。劳宫。掌中中指本节之内间也。为荥。 注于大陵。大陵掌后高骨之间。方下者也。为输。行于间使。间使之道两筋之间。三寸之中也。有 过则至。无过则止为经。入于曲泽。曲泽肘内廉下陷者之中也。屈而得之为合。手少阴也。 手少阴。心脉也。中冲。包络之经也。心主血而包络主脉。君相之相合也。心出于中冲者。心脏所 出之血气。渗于皮肤之间。从中冲之井。而行于手厥阴之经也。间使者。君相间行之使道。如心脏 之血气。有过于包络之中则至。无过于包络之脉中则止。谓止于经处。而不行过于肘中。与包络 之血脉相合。乃自入于手少阴之经也。故始曰心。末复曰手少阴也。然其中皆手厥阴心主包络之五 输。盖血者心神之化。心与胞络。血脉相通。心脏所出之血气。间行于手少阴之经。手厥阴之经也。 肝出于大敦。大敦者。足大趾之端。及三毛之中也。为井木。溜于行间。行间足大趾间也。为 荥。注于太冲。太冲行间上二寸。陷者之中也。为输。行于中封。中封内踝之前一寸半。陷者之中。 使逆则宛。使和则通。摇足而得之为经。入于曲泉。曲泉。辅骨之下。大筋之上也。屈膝而得之为 合。足厥阴也。(踝胡瓦切后同) 宛、郁也。所行为经者。如经行之道路。所以通往来之行使。故所行之血气厥逆。则郁滞其间 而不行。如往来之血气相和。则通行于经脉中矣。玉师曰。此二句。证明脉内之气血。从井而行于合。 脾出于隐白。隐白者。足大趾之端内侧也。为井木。溜于大都。大都本节之后下。陷者之中也。 为荥。注于太白。太白腕骨之下也。为输。行于商丘。商丘内踝之下。陷者之中也。为经。入于 阴之陵泉。阴之陵泉。辅骨之下。陷者之中也。伸而得之为合。足太阴也。 夫天气在上。水泉在下。地居于中。脾为阴中之至阴。而主坤土。不曰阴陵泉。而曰阴之陵泉。 谓地下之泉水也。 肾出于涌泉。涌泉者。足心也。为井木。溜于然谷。然谷。然骨之下者也。为荥。注于太溪。太 溪内踝之后。跟之骨上。陷者中也。为输。行于复溜。复溜上内踝二寸。动而不休为经。入于阴 谷。阴谷辅骨之后。大筋之下。小筋之上也。按之应手。屈膝而得之为合。足少阴经也。 地下之泉水。天一之所生也。故少阴之始出。名曰涌泉。复溜者。复溜于地中。故合穴曰阴谷。 愚错综释穴名者。以明人合天地阴阳五运六气之道。如经穴之部位分寸。须详考铜人图像。即顺文 添注。无补于事。反为赘瘤。至于刺之留呼。灸之壮数。更不可执一者也。 膀胱出于至阴。至阴者。足小趾之端也。为井金。溜于通谷。通谷本节之前外侧也。为荥。注 于束骨。束骨本节之后陷者中也。为输。过于京骨。京骨足外侧大骨之下为原。行于昆仑。昆仑 在外踝之后。跟骨之上为经。入于委中。委中 中央为合。委而取之。足太阳也。 太阳之上。寒水主之。故所出为至阴。至阴者。盛水也。肺者。天也。水中之生阳。上合于天。 水随气而营运于肤表。是以首论肺与膀胱。应司天在泉之气。营运之无息也。通谷。通于肾之然谷。 昆仑。水之发源。星宿海也。 胆出于窍阴。窍阴者。足小趾次趾之端也。为井金。溜于侠溪。侠溪足小趾次趾之间也。为荥。 注于临泣。临泣上行一寸半。陷者中也。为输。过于丘墟。丘墟外踝之前下。陷者中也。为原。行 于阳辅。阳辅外踝之上。辅骨之前。及绝骨之端也。为经。入于阳之陵泉。阳之陵泉。在膝外陷者中 也。为合。伸而得之。是少阳也。 五脏合五行。六腑应六气。六气之中有二火。故多火之原。而原附于经也。五脏之输出于井木 者。五脏合地之五行。以应生长化收藏之气。故从木火土金水而顺行。六腑之输出于井金者。六腑应天之六气。 六气生于阴而初于地。故从秋冬而春夏。此阴阳逆顺之气也。按、本经八十一篇。凡论阴阳血气。 上下表里。左右前后。皆逆顺而行。若顺则反逆矣。秦越人曰。阴井乙木。阳井庚金。阳井庚者。乙 之刚也。阴井乙。乙者。庚之柔也。 乙为木。故言阴井木也。庚为金。故言阳井金也。余皆仿此。 胃出于厉兑。厉兑者。足大趾内次趾之端也。为井金。溜于内庭。内庭次趾外间也。为荥。注 于陷谷。陷谷者。上中趾内间。上行二寸。陷者中也。为输。过于冲阳。冲阳足 上五寸。陷者中 也。为原。摇足而得之。行于解溪。解溪上冲阳一寸半。陷者中也。为经。入于下陵。下陵膝下三 寸。 骨外三里也。为合。复下三里三寸为巨虚上廉。复下上廉三寸为巨虚下廉也。大肠属上。 小肠属下。足阳明胃脉也。大肠小肠。皆属于胃。是足阳明也。 阴阳离合论曰。未出地者。命曰阴中之阴。已出地者。命曰阴中之阳。太阳根起于至阴。名曰 阴中之阳。阳明根起于厉兑。名曰阴中之阳。少阳根起于窍阴。名曰阴中之少阳。是三阳之气。皆 生于阴而出于地。自下而升。从足而上。无分手与足也。以手足之六经。合三阳之气。而后有手足 之分焉。然论手足之六经。非三阳之气也。故曰六腑皆出足之三阳。上合于手者也。黄载华曰。大 肠小肠。受盛胃腑水谷之余。济泌别汁。而生津液。故皆属于胃。是以大肠受胃腑之经气。而属于 巨虚上廉。小肠属巨虚下廉。三焦者。上合手少阳。出于关冲。关冲者。手小指次指之端也。为井金。 溜于液门。液门小指次指之间也。为荥。注于中渚。中渚本节之后陷者中也。为输。过于阳池。阳 池在腕上陷者之中也。为原。行于支沟。支沟上腕三寸两 骨之间。陷者中也为经。入于天井。天井在肘外大骨之上。陷者中也为合。屈肘乃得之。三焦下输。 在于足大趾之前。少阳之后。出于 中外廉。名曰委阳。是太阳络也。手少阳经也。三焦者。足少 阳太阴之所将。太阳之别也。上踝五寸。别入贯 肠。出于委阳。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约下焦。 实则闭癃。虚则遗溺。遗溺则补之。闭癃则泻之。 黄载华曰。三焦为决渎之府。故下输出于太阳之络。入络膀胱。约下焦。气闭则癃。气虚则 遗溺。三焦之主气也。三焦之气。出于肾。游行于上中下。而各归其部。出于手少阳之经。故曰 三焦者。上合手少阳。夫直行者为经。斜络者为络。此太阳之别络。间于足少阳太阴之间。故曰 少阳太阴之所将。太阳之别也。马玄台曰。 肠即足腹。 手太阳小肠者。上合手太阳。出于少泽。少泽、小指之端也。为井金。溜于前谷。前谷在手 外廉。本节前陷者中也为荥。注于后溪者。在手外侧本节之后也为输。过于腕骨。腕骨在手外侧 腕骨之前为原。行于阳谷。阳谷在锐骨之下陷者中也为经。入于小海。小海在肘内大骨之外。去 端半寸。陷者中也。伸臂而得之为合。手太阳经也。 黄载华曰。大肠小肠。皆属于胃。出于阳明之巨虚上下廉。故曰手太阳小肠者。上合手太阳。 大肠上合手阳明。出于商阳。商阳大指次指之端也为井金。溜于本节之前二间为荥。注于本 节之后三间为输。过于合谷。合谷在大指歧骨之间为原。行于阳溪。阳溪在两筋间。陷者中也为 经。入于曲池。在肘外辅骨陷者中。屈臂而得之为合。手阳明也。是谓五脏六腑之输。五五二十 五输。六六三十六输也。六腑皆出足之三阳。 上合于手者也。 张开之曰。大肠小肠。皆属于胃。三焦出于足太阳之络。而上合于手少阳之经。故六腑皆低 于足之三阳。上合于手者也。夫身半以上为天。身半以下为地。六腑出于足之三阳者。本于足而 出于地也。 缺盆之中任脉也。名曰天突。一次任脉侧之动脉。足阳明也。名曰人迎。二次脉手阳明也。 名曰扶突。三次脉手太阳也。名曰天窗。四次脉足少阳也。名曰天容。五次脉手少阳也。名曰天 牖。六次脉足太阳也。名曰天柱。七次脉颈中央之脉。督脉也。名曰风府。腋内动脉。手太阴也。 名曰天府。腋下三寸。手心主也。名曰天池。手足十二经脉。合于三阴三阳。三阴三阳。天之六气 也。营运于地之外。脏腑雌雄相合。地之五行也。内居于天之中。本篇论三阴三阳之经气。从四 方而内荣于脏腑。应天气之贯乎地中。此复论三阳之脉。循序而上于颈项。应阳气之出于地外。 任督二脉。并出于肾。主通先天之阴阳。手太阴心主。并出于中焦。主行后天之气血。阴阳血气。 又从下而上。中而外也。玉师曰。经脉应地之经水。上通于天。故有天突、天窗、天容、天牖、天 柱、天府、天池、及风府之名。 刺上关者。 不能欠。刺下关者。欠不能 。刺犊鼻者。屈不能伸。刺两关者。伸不能屈。 (音区) 、大张口貌。欠、撮口出气也。上关即客主人穴。系足少阳经。刺上关者。必开口有空。 故不能欠。下关足阳明经穴。必合口乃得之。故刺下关者。欠不能 。犊鼻系足阳明胃经穴。 必屈足以取之。故屈不能伸。两关系手厥阴经之内关。必伸手以取之。故伸不能屈。夫口者。元气 出入之门户。手足者。阴阳之上下也。 欠者。应 开阖之变。屈伸者。应往来之不穷。孔子曰。屈伸相感。而利生焉。 足阳明挟喉之动脉也。其输在膺中。手阳明次在其输外。不至曲颊一寸。手太阳当曲颊。足 少阳在耳下曲颊之后。手少阳出耳后。上加完骨之上。足太阳挟项。大筋之中发际阴。 前节论三阳之经气。从下而上。此复论从上而下。所谓阳气者。上行极而下也。动输篇曰。 足之阳明。胃气上注于肺。其悍气上冲头者。循咽。上走空窍。循眼系。入络脑。出 。下客主 人。循牙车。合阳明。并下人迎。此阳明之气。从下而上。至于脑。复从上而下。合阳明之经。 从人迎而下于膺胸之输。而三阳之气。亦复循次而在其输外。此阳气之上下。以应天气之升降也。 尺动脉在五里。五输之禁也。 此论脏腑之阴阳血气。循手太阴阳明之经。从内而外。外而内。往来逆顺之不息也。尺动脉。 手太阴之两脉口。五里。手阳明之经穴。在肘上三寸。五输。五脏之井荥输经合也。夫五脏之血气。 行于脉中者。变见于手太阴之两脉口。五脏之气血。从经别而行于脉外者。循手阳明。变见于尺 肤。手太阴脉中之血气。从指腕而行于肘臂。手阳明脉外之气血。从臂肘而行于尺肤。往来逆顺 于皮肤经脉之外内。盖手太阴主周身之气而朝百脉。手阳明乃其腑也。腑为阳。故行气血于脉外。 脏为阴。主行血气于脉中。充于周身皮肤经脉之血气。往来逆顺之不息者。从手太阴阳明始也。 是以迎之五里。中道而止。若五往而取之。则五输之血气皆绝。故曰尺动脉在五里。五输之禁也。 谓尺中所动之气血。从五里之脉外而来者也。上节论阳气之上下。以应天 气之升降。此论血气之出入。以应天地之精水。布云气于天下。复通贯于地中。(按皮肤之气血从 手足之指井溜注于脉中而合于肘膝间故曰尺动脉在五里五输之禁也) 肺合大肠。大肠者。传道之府。心合小肠。小肠者。受盛之府。肝合胆。胆者中精之府。脾合 胃。胃者五谷之府。肾合膀胱。膀胱者。津液之府也。少阳属肾。肾上连肺。故将两脏。三焦者。 中渎之府也。水道出焉。属膀胱。是孤之腑也。是六腑之所与合者。(盛叶成道同导) 此论六脏六腑阴阳相合。藏货物曰腑。六腑受盛水谷。传化糟粕。受藏精汁。故名曰腑。大 肠者。传道之官。变化出焉。故为传道之府。小肠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故为受盛之府。胆主 藏精汁。故为中精之府。胃为仓廪之官。主受纳水谷。故为五谷之府。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 藏焉。故为津液之府。少阳。三焦也。水热穴论曰。肾者至阴也。至阴者。盛水也。肺者。太阴 也。少阴者。冬脉也。故其本在肾。其脉在肺。皆积水也。是一肾配少阳而主火。一肾上连肺而 主水。故肾将两脏也。三焦之脉。出于中胃。入络膀胱。约下焦而主决渎。故为中渎之府。 水道出焉。而下属膀胱。夫三焦者。少阳之气。水中之生阳也。手厥阴包络之相火。出于右肾。 归于心下之包络而为一脏。三焦为之腑。是两肾以膀胱为腑。三焦归于中胃。为包络之腑。故为 孤之腑也。夫两肾者。主天一之水。地二之火。分而论之。犹两仪也。故少阳属肾。肾上连肺而 为两脏。合而论之。阴阳相贯。水火互交。并主藏精而为生气之原。故皆以膀胱为腑。三焦上合 包络。而为孤之腑也。再按三焦乃少阳之气。发于肾脏。游行于上下。通会于腠理。乃无形之 气也。上焦出胃上口。中焦亦并胃中。下焦者。别回肠。此三焦所归之 部署也。故平脉篇曰。三焦不归其部。上焦不归者。噫而酢吞。中焦不归者。不能消谷引食。下 焦不归者。则遗溲。是三焦之气。生于肾脏。而归于中胃之间。本经论三焦所出之处。即平脉篇所 归之部署也。本无形之气。故能游行出入。归于有形之部。故为一腑而有经穴也。手厥阴包络之 气。地二之阴火也。发原于肾脏。而归于包络。包络正在心下。包裹心主所生之血。为君主之相。 代君行血于脉中。其气本于肾。心下有形之包络。亦所归之部署也。故以先天之气论之。则少阳 属肾。肾将两脏。以后天有形之脏腑论之。包络正在心下。三焦居中胃之间。而为一脏一腑也。 春取络脉诸荥。大筋分肉之间。甚者深取之。间者浅取之。夏取诸输。孙络肌肉皮肤之上。秋取 诸合。余如春法。冬取诸井诸输之分。故深而留之。此四时之序。气之所处。病之所舍。脏之所 宜。转筋者。立而取之。可令遂已。痿厥者。张而刺之。可令立快也。 此论阴阳气血。又随四时之生长收藏。而浅深出入者也。春时天气始开。人气在脉。故宜取 络脉。夏气在孙络。长夏气在肌肉。故宜取孙络肌肉皮肤之上。此春夏之气。从内而外也。秋 气降收。故如春法。盖复从孙络而入于络脉也。冬气收藏。故欲深而留之。此四时出入之序。人气 之所处。病之所舍。五脏应五时之所宜也。春取荥。夏取输。秋取合。冬取井。皆从子以行母气也。 转筋者。病在筋。痿者。两臂不举。厥者。两足厥逆也。张者。仰卧而张大其四肢。立之张之。应 天地之上下四旁。四时之气。得以往来流行而无阻滞矣。故伸舒其四体。则筋脉血气之厥逆者。 可令立快也。此言人之气血。随四时之气流行。阻则为挛厥之病。故当伸舒四体。以顺四时之气焉。 <目录>卷一 <篇名>小针解第三 属性:所谓易陈者。易言也。难入者。难着于人也。粗守形者。守刺法也。上守神者。守人之血气有 余不足。可补泻也。神客者。正邪共会也。神者。正气也。客者。邪气也。在门者。邪循正气之 所出入也。未睹其疾者。先知邪正何经之疾也。恶知其原者。先知何经之病所取之处也。刺之微 在数迟者。徐疾之意也。粗守关者。守四肢而不知血气正邪之往来也。上守机者。知守气也。机之 动不离其空中者。知气之虚实。用针之徐疾也。空中之机。清静以微者。针以得气。密意守气勿 失也。其来不可逢者。气盛不可补也。其往不可追者。气虚不可泻也。不可挂以发者。言气易失也。 扣之不发者。言不知补泻之意也。血气已尽而气不下也。知其往来者。知气之逆顺盛虚也。要与 之期者。知气之可取之时也。粗之暗者。冥冥不知气之微密也。妙哉工独有之者。尽知针意也。 往者为逆者。言气之虚而小。小者逆也。来者为顺者。言形气之平。平者顺也。明知逆顺。正行无 间者。言知所取之处也。迎而夺之者。泻也。追而济之者。补也。所谓虚则实之者。气口虚而当 补之也。满则泄之者。气口盛而当泻之也。宛陈则除之者。去血脉也。邪胜则虚之者。言诸经有 盛者。皆泻其邪也。徐而疾则实者。言徐内而疾出也。疾而徐则虚者。言疾内而徐出也。言实与虚。 若有若无者。言实者有气。虚者无气也。察后与先。若存若亡者。言气之虚实。补泻之先后也。 察其气之已下与常存也。为虚为实。若得若失者。言补者 然若有得也。泻则恍然若有失也。夫气 之在脉也。邪气在上者。言邪气之中人也高。故邪气在上也。浊气在中者。言水谷皆入于胃。其精 气上注于肺。浊溜于肠胃。言寒温不适。饮食不节。而病生于肠胃。故命曰浊气在中也。清气在下 者。言清湿地气之中人也。必从足始。故曰清气在下也。针陷脉则邪气出者。取之上。针中脉则 邪气出者。取之阳明合也。针太深则邪气反沉者。言浅浮之病。不欲深刺也。深则邪气从之入。 故曰反沉也。皮肉筋脉。各有所处者。言经络各有所主也。取五脉者死。言病在中气不足。但用 针尽大泻其诸阴之脉也。取三阳之脉者。唯言尽泻三阳之气。令病患 然不复也。夺阴者死。言 取尺之五里五往者也。夺阳者狂。正言也。睹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复。一其形。听其动静 者。言上工知相五色于目。有知调尺寸小大缓急滑涩以言所病也。知其邪正者。知论虚邪与正邪 之风也。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者。言持针而出入也。气出而去之者。言补泻气调而去之也。调 气在于终始一者。持心也。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者。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所谓五脏之气。已绝于 内者。脉口气内绝不至。及取其外之病处。与阳经之合。有留针以致阳气。阳气至则内重竭。重 竭则死矣。其死也无气以动故静。所谓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者。脉口气外绝不至。反取其四末之 输。有留针以致其阴气。阴气至。则阳气反入。入则逆。逆则死矣。其死也。阴气有余故躁。所 以察其目者。五脏使五色循明。循明则声章。声章者。则言声与平生异也。( 音弼) 张开之曰。此解小针之义。而九针之论不与焉。 、满也。恍、惚也。所以察其目者。承上 文而言也。目色者。五脏之血色。声章者。五脏之气也。五色循明则声章者。血气之相应也。言声 与平生异者。散败之声也。盖言五脏之气已绝于内。不宜重取之阳。五脏之气已绝于外。不宜再 取之阴。阴阳外内相资。宜藏而不宜尽章着于外也。 <目录>卷一 <篇名>邪气脏腑病形第四 属性:黄帝问于岐伯曰。邪气之中人也奈何。岐伯答曰。邪气之中人高也。黄帝曰。高下有度乎。 岐伯曰。身半以上者。邪中之也。身半以下者。湿中之也。故曰邪之中人也无有常。中于阴则溜于 腑。中于阳则溜于经。 此篇论脏腑阴阳色脉气血。皮肤经脉外内相应。能参合而行之。可为上工。邪气者。风雨寒 暑。天之邪也。故中人也高。湿乃水土之气。故中于身半以下。此天地之邪。中于人身。而有上 下之分。然邪之中人。又无有恒常。或中于阴。或中于阳。或溜于腑。或入于脏。 黄帝曰。阴之与阳也。异名同类。上下相会。经络之相贯。如环无端。邪之中人。或中于阴。 或中于阳。上下左右。无有恒常。其故何也。岐伯曰。诸阳之会。皆在于面。中人也。方乘虚时。 及新用力。若饮食汗出。腠理开而中于邪。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颊则下少阳。 其中于膺背两胁。亦中其经。黄帝曰。其中于阴奈何。岐伯答曰。中于阴者。常从臂 始。夫臂与 。其阴皮薄。其肉淖泽。故俱受于风。独伤其阴。黄帝曰。此故伤其脏乎。岐伯答曰。身之中 于风也。不必动脏。故邪入于阴经。则其脏气实。邪气入而不能客。故还之于腑。故中阳则溜于 经。中阴则溜于腑。( 音行) 此论皮肤之气血。与经络相通。而内连脏腑也。阴之与阳者。谓脏腑之血气。虽有阴阳之分。 然总属一气血 耳。故异名而同类。上下相会者。标本之出入也。经络之相贯。谓荣血之循行。从手太阴出注手阳 明。始于肺而终于肝。从肝复上注于肺。环转之无端也。上下左右。头面手足也。或在于头面而 中于阳。或在臂 而中于阴。故无有恒常也。诸阳之会。皆在于面者。精阳之气。皆上于面而走 空窍也。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颊则下少阳。此手足三阳之络。皆循项颈而上于 头面。膺背两胁者。复循头项而下于胸胁肩背也。此三阳络脉所循之处。外之皮肤。即三阳之分部。 邪之客于人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络脉。下者。谓三阳皮部之邪。下入于三阳之经。 故曰中于阳则溜于经。臂 者。手臂足 之内侧。乃三阴络脉所循之处。外侧为阳。内侧为阴。 其阴皮薄。其肉淖泽。故中于阴者。尝从臂 始。始者。始于三阴之皮部。而入于三阴之络脉也。 缪刺篇曰。邪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孙脉。留而不去。入舍于络脉。 留而不去。入舍于经脉。内连五脏。散于肠胃。盖五脏之脉。属脏络腑。六腑之脉。属腑络脏。脏腑 经脉之相通也。夫血脉为阴。五脏之所主也。故邪入于经。其脏气实。邪气入而不能客。故还之 于腑。散于肠胃。阳明居中土。为万物之所归。邪归于阳明之肠胃。而无所复传矣。 黄帝曰。邪之中人脏奈何。岐伯曰。愁忧恐惧则伤心。形寒饮冷则伤肺。以其两寒相感。中 外皆伤。故气逆而上行。有所堕坠。恶血留内。若有所大怒。气上而不下。积于胁下则伤肝。有 所击仆。若醉入房。汗出当风则伤脾。有所用力举重。若入房过度。汗出浴水则伤肾。黄帝曰。五 脏之中风奈何。岐伯曰。阴阳俱感。邪乃得往。黄帝曰。善哉。 此论脏气伤而邪中于脏也。夫邪中于阴而溜腑者。脏气实也。脏气者。神气也。神气内藏。则血 脉充盛。若脏气内伤。则邪乘虚而入矣。风为百病之长。善行而数变。阴阳俱感。外内皆伤也。本 经云。八风从其虚之乡来。乃能病患。三虚相搏。则为暴病卒死。此又不因内伤五脏而邪中于脏也。 故圣人避风。如避矢石焉。上节论内养神志。下节论外避风邪。 黄帝问于岐伯曰。首面与身形也。属骨连筋同血。合于气耳。天寒则裂地凌冰。其卒寒。或手 足懈惰。然而其面不衣何也。岐伯答曰。十二经脉。三百六十五络。其血气皆上于面而走空窍。其 精阳气上走于目而为睛。其别气走于耳而为听。其宗气上出于鼻而为臭。其浊气出于胃。走唇舌而 为味。其气之津液。皆上熏于面。而皮又浓。其肉坚。故天热甚寒。不能胜之也。 此论脏腑经络之气血。渗于脉外而上注于空窍也。属骨连筋者。谓首面与形身之筋骨血气相 同也。夫太阴为阴中之至阴。在地主土。在人属于四肢。天寒则裂地凌冰。其卒寒。或手足懈惰。 此脾土之应地也。其血气皆上于面。天热甚寒不能胜之。谓阴阳寒暑之气。皆从下而上。身半以 上之应天也。夫十二经脉。三百六十五络之血气。始于足少阴肾。生于足阳明胃。主于手少阴心。 朝于手太阴肺。精阳气者。心肾神精之气。上走于目而为睛。别气者。心肾之气。别走于耳而为 听也。宗气者。胃腑所生之大气。积于胸中。上出于肺以司呼吸。故出于鼻而为臭。浊气者。水谷 之精气。故出于胃。走唇舌而为味。气之津液。上熏于面者。津液随气上行。熏肤泽毛而注于空窍 也。夫肺主皮而属天。脾主肉而应地。皮浓肉坚。天之寒热不能胜之。人气之胜天 也。此章论头面为诸阳之会。是以三阳之脉。上循于头。然阴阳寒热之气。皆从下而升于上。故复 论诸脉之精气焉。 黄帝曰。邪之中人。其病形何如。岐伯曰。虚邪之中身也。洒淅动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见 于色。不知于身。若有若无。若亡若存。有形无形。莫知其情。黄帝曰。善哉。 此论人气与天气之相合也。风寒暑湿燥火。天之六气也。而人亦有此六气。是以正邪之中人也。 微见于色。色、气色也。中于气。故微见于色。不知于身。若有若无。若亡若存。夫天之六气。 有正有邪。如虚邪之中于身也。洒淅动形。虚者。八正之虚邪气。形者。皮肉筋脉之有形。此节 论天地之气。中于人也。有病在气而见于色者。有病在形而见于脉者。有病在气而见于尺肤者。有 病在形而见于尺脉者。有病在气而应于形者。有病在形而应于气者。邪之变化。无有恒常。而此身 之有形无形。亦莫知其情。故能参合而行之者。斯可为上工也。玉师曰。天之正气。而偏寒偏热。 偏湿偏燥。故曰正邪。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之。见其色。知其病。名曰明。按其脉。知其病。命曰神。问其病。 知其处。命曰工。余愿闻见而知之。按而得之。问而极之。为之奈何。岐伯答曰。夫色脉与尺之 相应也。如鼓桴影响之相应也。不得相失也。此亦本末根叶之出候也。故根死则叶枯矣。色脉形肉。 不得相失也。故知一则为工。知二则为神。知三则神且明矣。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答曰。色 青者其脉弦也。赤者其脉钩也。黄者其脉代也。白者其脉毛。黑者其脉石。见其色而不得其脉。反得 其相胜之脉则死矣。得其相生之脉则病已矣。 此论色脉与尺之相应。如桴鼓影响。不得相失者也。夫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乃五脏五行之 神气。而见于色也。脉者。荣血之所循行也。尺者。谓脉外之气血。循手阳明之络。而变见于尺肤。 脉内之血气。从手太阴之经。而变见于尺寸。此皆胃腑五脏所生之气血。本末根叶之出候也。形肉 。谓尺肤也。知色脉与尺之三者。则神且明矣。青黄赤白黑。五脏五行之气色也。弦钩代毛石。五 脏五行之脉象也。如影响之相应者也。故色青者其脉弦。色赤者其脉钩。见其色而得脉之相应。犹 坤道之顺承天也。如色青而反见毛脉。色赤而反见石脉。此阴阳五行之反胜故死。如色青而得石脉。 色赤而得代脉。此色生于脉。阳生于阴。得阳生阴长之道。故其病已矣。 黄帝问于岐伯曰。五脏之所生。变化之病形何如。岐伯答曰。先定其五色五脉之应。其病乃 可别也。黄帝曰。色脉已定。别之奈何。岐伯曰。调其脉之缓急大小滑涩。而病变定矣。黄帝曰。 调之奈何。岐伯答曰。脉急者。尺之皮肤亦急。脉缓者。尺之皮肤亦缓。脉小者。尺之皮肤亦减而 少气。脉大者。尺之皮肤亦贲而起。脉滑者。尺之皮肤亦滑。脉涩者。尺之皮肤亦涩。凡此变者。 有微有甚。故善调尺者。不待于寸。善调脉者。不待于色。能参合而行之者。可以为上工。上工十 全九。行二者为中工。中工十全七。行一者为下工。下工十全六。 此论五脏所生之病。别其变化。先当调其五色五脉。色脉已定。而后调其尺肤与尺寸之脉。夫 尺肤之气血。出于胃腑。水谷之精。注于脏腑之经隧。而外布于皮肤。寸口尺脉之血气。出于胃 腑。水谷之精。荣行于脏腑经脉之中。变见于手太阴之两脉口。皆五脏之血气所注。故脉急者。尺 之皮肤亦急。脉缓者。尺之皮肤亦缓。 如桴鼓之相应也。故善调尺者。不待于寸口之脉。善调脉者。不待于五者之色。能参合而行之。斯 可为上工矣。夫数始于一奇二偶。合而为三。三而两之成六。三而三之成九。此三才三极之道也。 生于一而成于十。阴阳相得而各有合。此河图之数也。知者。知天地阴阳始终变化之道。故能全九 十之大数。水数成于六。火数成于七。水即是精血。火即是神气。中工仅知血气之诊。故能全水火 之成。下工血气之诊。亦不能全知矣。故曰能参合而行之者。可以为上工。行者。谓色脉应天地阴 阳之理数。贤者则而行之。 黄帝曰。请问脉之缓急大小滑涩之病形何如。岐伯曰。臣请言五脏之病变也。心脉急甚者为 。微急为心痛引背。食不下。缓甚为狂笑。微缓为伏梁在心下。上下行。时唾血。大甚为喉 。 微大为心痹引背。善泪出。小甚为善哕。微小为消瘅。滑甚为善渴。微滑为心疝引脐。小腹鸣。涩 甚为喑。微涩为血溢。维厥。耳鸣颠疾。(哕音诲如车惊声而有节) 此论五脏各有六者之变病。本于寒热血气之不和。与外受邪气。内伤忧恐之不同也。缓急大小 滑涩。阴阳寒热血气之纲领也。下章曰诸急多寒。缓者多热。大者多气少血。小者血气皆少。滑者阳 气盛。微有热。涩者多血少气。微有寒。心为火脏。故寒甚则为 。盖手足诸节。神气之所游行 出入。寒伤神气。故 也。微急为心痛引背。盖甚则心脏之神气受伤。微则薄于宫城之分也。食 气入胃。浊气归心。心气逆故食不下。缓甚则心气有余。心藏神。神有余则笑不休。伏梁。乃心下有 余之积。故微主邪薄于心下也。心主血。热则上溢而时唾血也。喉 者。喉中 然有声。宗气积于 胸中。上出喉咙。以贯心脉而行呼吸。心气盛。故喉中有声也。心气微盛。则逆于心下。而为心痹 引背。行于上。则心精随气上凑于目而泪出矣。心脏虚。则火土之气弱。故为 善哕。哕、呃逆也。夫五脏主藏精者也。五脏之血气皆少。则津液枯竭而为消瘅。消瘅者。三消之 证。心肺主上消。脾胃主中消。肝肾主下消也。滑则阳气盛而有热。盛于上则善渴。微在下则少 腹当有形也。心主言。心气少故为喑。血多故溢于上也。维、四维也。心为阳中之太阳。阳气少。 故手足厥冷也。南方赤色。入通于心。开窍于耳。心气虚。故耳鸣颠疾。按、金匮要略曰。五脏病 各有十八。合为九十病。盖一脏有六变。三六而变引十八病。玉师曰。缓急大小滑涩。五脏之六变 也。五六而变为三十。三而三之。合为九十。惟智者明之。故曰上工十全九。 肺脉急甚为癫疾。微急为肺寒热。怠惰咳唾血。引腰背胸。若鼻息肉不通。缓甚为多汗。微缓 为痿 。偏风。头以下汗出不可止。大甚为胫肿。微大为肺痹引胸背。起恶日光。小甚为泄。微小 为消瘅。滑盛为息贲上气。微滑为上下出血。涩甚为呕血。微涩为鼠 。在颈支腋之间。下不胜其 上。其应善 矣。(贲音奔 音酸) 肺主清金而畏寒。寒甚则为癫疾。所谓重阴则癫也。肺寒热者。皮寒热也。寒在皮毛。故微急 也。主肺气。怠惰咳唾血。引腰背胸。鼻若有息肉而气不通。皆肺气虚寒之所致。缓则热甚。故多 汗。肺热叶焦。则为痿也。鼠 。寒热病也。其本在脏。其末在脉。肺主百脉。是以微涩之有热。 微涩之有寒。皆为鼠 在颈腋之间。本经曰。偏枯身偏不用。病在分腠之间。盖病在皮肤。为肺寒 热。病在血脉。为寒热鼠 。在分腠则为偏风。肺主周身之气而朝百脉也。腠理开。故头以下汗出 不可止。头以下者。颈项胸背之间。肺之外部也。大主多气少血。气盛于下。则为胫肿。微盛于上。 则为肺痹引胸背。盖气从下而上也。日光。太阳之火。阴血少。故恶日光。金畏火也。 小则气血皆虚而为泄。肺与大肠为表里也。微小则为消瘅。肺主津水之生原也。滑主阳气盛。故 为息贲上气。微则上下出血。血随气行者也。涩主多血少气。血多气少。则血留不行。故为呕血。 者。阴寒而 削不能行。肺主气而发原在下。少气有寒。则下不胜其上矣。 肝脉急甚者为恶言。微急为肥气。在胁下。若覆杯。缓甚为善呕。微缓为水瘕痹也。大甚为内 痈。善呕衄。微大为肝痹阴缩。咳引小腹。小甚为多饮。微小为消瘅。滑甚为 疝。微滑为遗溺。 涩甚为溢饮。涩微为 挛。筋痹。( 音颓) 肝主语。在志为怒。肝苦急。故急甚为恶言。微急为肥气。在胁下。若覆杯。皆有余之气也。 食气入胃。散精于肝。缓主多热。热则肝气逆。故善呕。水瘕痹者。亦食饮之所积也。本经曰。喜 怒不测。饮食不节。阴气不足。阳气有余。荣气不行。乃发为痈。大主肝气盛。盛则郁怒而不得 疏达。故为内痈。呕衄。肝气逆于上也。阴缩。肝气逆于下也。肝脉抵少腹。上注肺。咳引小腹 者。经气逆于上下也。小者。血气皆少。少则木火盛。故多饮。及为消瘅也。滑主气盛而热。故为 疝。肝主疏泄。肝气盛而热。故遗溺也。溢饮者。饮留于四肢。则经脉阻滞。故脉涩。肝气 虚而有寒。故为 挛筋痹。肝主筋也。 脾脉急甚为 。微急为膈中。食饮入而还出。后沃沫。缓甚为痿厥。微缓为风痿。四肢不用。 心慧然若无病。大甚为击仆。微大为疝气。腹里大。脓血在肠胃之外。小甚为寒热。微小为消瘅。 滑甚为 癃。微滑为虫毒 蝎腹热。涩甚为肠 。微涩为内 。多下脓血( 音回同 ) 者。急而收引。 者。纵而懈弛。脾主四肢。故急甚为 。脾有寒不能运化饮食。故为 膈中。食饮入而还出。 后沃沫。盖不能游溢津液。上归于肺。四布于皮毛。故涎沫之从口出也。痿厥风痿。皆四肢瘫痪而 不为所用。甚则从中而病见于外。微则病在外而不及于中。故心慧然若无病也。大乃太过之脉。脾为 孤脏。中央土以灌四旁。太过则令人四肢不举。故为击仆。若击之而仆地也。疝气腹里大。脓血在 肠胃之外。皆有余之积聚也。寒热者。血气虚也。脾虚而不能为胃行其津液。故为消瘅。脾为阴湿 之土。湿热则为疝 。为小便闭癃。湿热则生虫也。脾气虚而有寒。则为肠 。多血少气。故下脓 血也。 肾脉急甚为骨癫疾。微急为沉厥奔豚。足不收。不得前后缓甚为折脊。微缓为洞。洞者食不化。 下嗌还出。大甚为阴痿。微大为石水。起脐以下至小腹 然。上至胃脘。死不治。小甚为洞泄。微 小为消瘅。滑盛为癃 。微滑为骨痿。坐不能起。起则目无所见。涩甚为大痈。微涩为不月。沉痔。 肾为阴脏而主骨。阴寒太甚。故为骨癫疾。肾为生气之原。正气虚寒。则为沉厥。虚气反逆。 故为奔豚。阴寒在下。故足不收。肾开窍于二阴。气虚不化。故不得前后也。督脉属肾贯脊。缓则 督脉懈弛。故脊折也。戊癸合而化生火土。以消入胃之食饮。肾气缓。故食不化而还出也。阴痿者。 阴器痿而不举。石水。肾水也。上至胃脘。水泛而土败也。肾气虚则为洞泄。精血不足。则为消瘅。 肾有热。则为小便闭癃。为睾丸肿 。骨痿坐不能起。热伤肾气也。目无所见。热伤骨精也。血气 皆始于肾。涩则血气阻滞。故为大痈。气血不行。故为女子不月。为沉痔。 黄帝曰。病之六变者。刺之奈何。岐伯答曰。诸急者多寒。缓者多热。大者多气少血。小者血 气皆少。滑者阳气盛。 微有热。涩者多血少气。微有寒。是故刺急者。深内而久留之。刺缓者。浅内而疾发针。以去其 热。刺大者。微泻其气。无出其血。刺滑者。疾发针而浅内之。以泻其阳气而去其血。刺涩者。必 中其脉。随其逆顺而久留之。必先按而循之。已发针。疾按其 。无令其出血。以和其脉。诸小者。 阴阳形气俱不足。勿取以针。而调以甘药也。(内叶讷泻本作写去声 音委) 六变者。五脏之所生。变化之病形。有缓急大小滑涩之六脉。此缘阴阳血气寒热之不和。而 变见于脉也。寒气收劲。故脉急。热气散弛。故脉缓。宗气荣气行于脉中。卫气行于脉外。故大主 多气。如血气皆少。则脉小也。阳气盛而微有热。则脉行滑利。气少则脉行涩滞。血随气行者也。 深内而久留之者。俟阳气至而针下热也。浅内而疾发针者。去其热也。气盛者微泻其气。无出其血。 使阴阳血气之和调也。滑者。疾发针而浅内之。泻脉外之阳热也。针者。必中其脉。随其逆顺而久 留之。调经脉外内之血气也。必先按而循之。致脉外之气也。疾按其 。无令其出血。以和其脉。 无令皮肤之血出。使脉外之气以和于脉中也。夫针者。所以调阴阳血气之不和。若血气皆少者。必 须调以甘药。非针之可能资生也。按、刺涩者曰必中其脉。要知刺急刺缓。取脉外之气也。刺大刺 滑。泻脉外之阳。以和脉内之血也。刺涩者必中其血。随其逆顺。必先按而循之。调脉内之血。 以致脉外之气也。勿取以针。调以甘药者。血气之生于阳明也。当知血气乃胃腑水谷之精。有行于 皮肤之外者。有行于经脉之内者。外内贯通。环转不息。故善调尺者。不待于寸。善调脉者。不待 于色。能参合而行之。可为上工。上工者。知阴阳血气之终始出入者也。 黄帝曰。余闻五脏六腑之气。荥输所入为合。令何道从入。入安连过。愿闻其故。岐伯答曰。 此阳脉之别入于内。属于腑者也。 按、脏腑之十二经脉。出于指井者。受皮肤之气血。溜于荥。注于输。入于肘膝而为合。故 帝问五脏六腑之气。荥输所入为合。令何道从入。入安连过。谓从荥输所入为合之气血。从何道而 入。入安所连而为合。安所行过而相连。帝总问五脏六腑者。盖欲访明脏之五输。腑之六输。所出 所入之原流。然此已论于本输篇内。故伯只答六腑之合。皆在于足之原因。再按脉外之卫气。出于 足之阳明。上冲于头面。散行于三阳。脉外之气血。从手阳明之五里。布散于肤表。是手足诸阳之 气。皆从上而下。复从足趾井入于脉中。从足而交于手。故曰六腑之经脉。皆出于足之三阳。上合 于手也。此阳气之出于地中。营运于天表。复从下而贯于地脉经水之中。 黄帝曰。荥输与合。各有名乎。岐伯答曰。荥输治外经。合治内腑。黄帝曰。治内腑奈何。岐 伯曰。取之于合。黄帝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