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金匮玉函要略辑义 书名:金匮玉函要略辑义 作者:元简 朝代:清 年份:公元1806年 免费下载700多本医学电子书请到A+医学百科医学电子书专题 网址:http://www.a-hospital.com/w/%E5%8C%BB%E5%AD%A6%E7%94%B5%E5%AD%90%E4%B9%A6 A+医学百科正在整理中医学典籍,欢迎您的参与。 如有关于《金匮玉函要略辑义》的问题和讨论请移步本书页面:http://www.a-hospital.com/w/%E9%87%91%E5%8C%AE%E7%8E%89%E5%87%BD%E8%A6%81%E7%95%A5%E8%BE%91%E4%B9%89 <目录> <篇名>金匮玉函要略方论序 属性:张仲景为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今世但传伤寒论十卷。杂病未见其书。或于诸家方中。载其一二矣。 翰林学士王洙。在馆阁日。于蠹简中。得仲景金匮玉函要略方三卷。上则辨伤寒。中则论杂病。下则载其方。 并疗妇人。乃录而传之士流。才数家耳。尝以对方证对者。施之于人。其效若神。然而或有证而无方。或有 方而无证。救疾治病。其有未备。国家诏儒臣。校正医书。臣奇先校正伤寒论。次校定金匮玉函经。今又校 成此书。仍以逐方次于证候之下。使仓卒之际。便于检用也。又采散在诸家之方。附于逐篇之末。以广其法。 以其伤寒文多节略。故断自杂病以下。终于饮食禁忌。凡二十五篇。除重复。合二百六十二方。(程云仲景只二 百二十九方。余俱附方。)勒成上中下三卷。依旧名曰金匮方论。臣奇尝读魏志华佗传云。出书一卷曰。此 书可以活人。每观华佗凡所疗病。多尚奇怪。不合圣人之经。臣奇谓活人者。必仲景之书也。大哉炎农圣法。 属我盛旦。恭惟主上丕承大统。抚育元元。颁行方书。拯济疾苦。使和气盈溢。而万物莫不尽和矣。太子 右赞善大夫。臣高保衡。尚书都官员外郎。臣孙奇。司封郎中充秘阁校理。臣林亿等。传上。 案魏志华佗传云。佗临死出一卷书。与狱吏曰。此可以活人。吏畏法不受。佗亦不强。索火烧之。此佗 书无传明矣。而张蒇活人书序云。华佗指张长沙伤寒论。为活人书。襄阳府志云。仲景着伤寒论十卷。行 于世。华佗读而喜曰。此真活人书。而丁德用注难经。则云难经历代传之一人。至魏华 佗。乃烬其文于狱下。此则难经为烬余之文。此皆实无其事。不过藉佗。而神其书耳。 仲景金匮录。岐黄素难之方。近将千卷。患其混杂烦重。有求难得。故周流华裔九州之内。收合奇异。 捃拾遗逸。拣选诸经筋髓。以为方论一编。其诸救疗暴病。使知其次第。凡此药石者是诸仙之所造。服之将 来固无夭横。或治疗不早。或被师误。幸具详焉。(此一篇。宋本。俞本。赵本。并载林亿等序后。) 按葛氏肘后方序云。仲景元化刘戴秘要金匮。绿帙黄素方。近将千卷。患其混杂烦重。有求难得。故 周流华夏九州之中。收合奇异。捃拾遗逸。选而集之。使种类殊分。缓急易简。凡为百卷。名曰玉函。然非 有力。不能尽写。云云。(亦见抱朴子。)兹所载文。与此颇同。但首尾异耳。徐本删之。为是。 <目录> <篇名>金匮要略序 属性:(出赵本。) 圣人设医道。以济夭枉。俾天下万世。人尽天年。博施济众。仁不可加矣。其后继圣开学。造极精妙。 着于时名于后者。和缓扁仓之外。亦不多见。信斯道之难明也与。汉长沙太守张仲景。以颖特之资。径造阃奥。 于是采摭群书。作伤寒卒病论方合十六卷。以淑后学。遵而用之。困苏废起。莫不应效若神迹。其功在天下。 犹水火谷粟然。是其书可有。而不可无者也。惜乎后之传者。止得十卷。而六卷则亡之。宋翰林学士王洙。 偶得杂病方三卷于蠹简中。名曰金匮方论。即其书也。丰城之剑。不终埋没。何其幸耶。林亿等奉旨校 正。并版行于世。今之传者。复失三卷。岂非世无和氏。而至宝妄伦于荆石与。仆幼嗜医书。旁索群隐。乃 获于盱之丘氏。遂得与前十卷。表里相资。学之者动免掣肘。呜呼。张茂先尝言。神物终当有合。是书也。 安知不有所待。而合显于今也。故不敢秘。特勒诸梓。与四方共之。由是张氏之学 不遗。轩岐之道昭着。林林总总。寿域同跻。岂曰小补之哉。后至元庚辰樵川玉佩邓珍敬序。 大明应天徐熔谨按文献通考。二百二十二卷中。金匮玉函经八卷条下。晁氏曰。汉张仲景撰。晋王 叔和集。设答问。杂病形证脉理。参以疗治之方。仁宗朝。王洙得于馆中。用之甚效。合二百六十二方。( 案宋晁公武撰郡斋读书志。赵希弁作附志。此乃系附志所载陈振孙书录解题。作三卷是。)据此并前林序云。 依旧名曰金匮方论。则王洙馆中所得。名曰金匮玉函要略方。系五代时改 名耳。所以通考只云金匮玉函经也。是金匮玉函经。元时已 无矣。夫金匮玉函经八卷。东汉张仲景祖书名也。金匮方论三卷。伤寒论十卷。似西晋王叔和选集撰次后。 俗传书名也。(案元明之际。玉函经八卷。晦而不传。徐不及寓目。故有此说。不可从。)若金匮玉函 要略方。五代及宋。相沿书名也。今单名金匮要略。而去其玉函二字。愈远而愈失其真矣。又据晋皇甫谧甲乙 云。仲景论广伊芳尹汤液。用之多验。王叔和撰次仲景选论甚精。指事施用。即今俗所分伤寒论。金匮要略是 也。孙真人千金云。江南诸师。秘仲景伤寒方法不传。是叔和选论。思邈亦未曾研也。惟文潞公药准云。仲景 为群方之祖。朱奉议活人书云。古人治伤寒有法。治杂病有方。葛稚川作肘后。孙真人作千金。陶隐居作集 验。玄晏先生作甲乙。其论伤寒治法者。长沙太守一人而已。华佗指张长沙伤寒论。为活人书。昔人又 以金匮玉函名之。其重于世如此。然其言雅非精于经络。不能晓会。若孙思邈。则未能详仲景之用心者。是宋 时才分伤寒论金匮要略为二书也。成聊摄明理论云。自古诸方。历岁浸远。难可考评。惟仲景之方。最为众方 之祖。是以仲景本伊芳尹之法。伊芳尹本神农之经。医帙之中。特为枢要。参今法古。不越毫末。乃大圣之所 作也。刘河间原病式云。自黄帝之后。二千五百有余年。有仲景方论一十六卷。使后之学人。 有可根据。文亦玄奥。以致今之学人。尚为难焉。故今人所习。皆近代方论而已。但究其末。而不求其本。 唯近世朱奉议多得其意。遂以本仲景之论。而兼诸书之说。作活人书。其言直。其类辩。使后学人。易为寻 检施行。故今之用者多矣。据河间十六卷之言。此时仲景书。尚未分伤寒杂病为二门也。或金匮玉函经八卷。 坊间分作十六卷。亦未可知。(案河间就仲景自序等而言之耳。金时必无为十六卷者焉。)故东垣内外伤辩 惑论曰。易张先生云。仲景药为万世法。号群方之祖。治杂病若 神。后之医者。宗内经法。学仲景心。可以为师矣。王海藏此事难知云。余读医书几十载矣。所仰慕者。仲 景一书为尤。然读之未易洞达其趣。欲得一师指之。遍国中无有能知者。故于医垒元戎云。折中汤液万世不 易之法。当以仲景为祖。又云。金匮玉函要略。伤寒论。皆张仲景祖神农。法伊芳尹。体箕子而作也。唐宋以 来。如孙思邈葛稚川朱奉议王朝奉辈。其余名医虽多。皆不出仲景书。又汤液本草。于孙葛朱王外。 添王叔和范汪胡洽钱仲阳成无己陈无择云。其议论方定。增减变易。千状万态。无有一毫不出于仲景者。洁 古张元素。其子张璧。东垣李明之。皆祖张仲景汤液。惜乎世莫有能知者。又云。仲景广汤液为大法。晋宋 以来。号名医者。皆出于此。又按丹溪局方发挥。或问曰。仲景治伤寒一百一十三方。治杂病金匮要略。二 十有三门。何也。答曰。仲景诸方。实万世医门之规矩准绳也。后之欲为方圆平直者。必于是而取则焉。曰。 要略之方。果足用乎。曰。天地气化无穷。人身之病。亦变化无穷。仲景之书。载道者也。医之良者。引 例推类。可谓无穷之应用。借令略有加减修合。终难逾越矩度。又曰。圆机活法。内经具举。与经意合者。仲 景书也。仲景因病以制方。局方制药以俟病。据数家说。是元末及我国朝初。医家方分伤寒杂病为二家也。 只因聊摄七十八岁。撰成明理论。八十岁时。注完伤寒论。未暇注金匮论。所以俗医分为二门。致今时众口一 辞。诮仲景能治伤寒。而不能疗杂证也。冤哉。余素慨金匮方论。与伤寒论。暌离孤处。及注解伤寒论。又 明理论。乖散失群。已近五百年。因谋诸新安师古吴君。校寿一梓。成济暌而得会遇。庶业医音。弗 致得此失彼。各自专门为粗陋。又冀华剑复合。昌镜再圆。 天作之合云尔。万历戊戌。孟夏吉日。 \x匿迹市隐逸人谨识。\x <目录> <篇名>金匮玉函要略综概 属性:案张仲景自序曰。作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而梁七录。张仲景辨伤寒十卷。新唐艺文志。伤寒卒病论十 卷。此乃今所传伤寒论。所谓十六卷中之十卷。其六卷。则杂病论。即今金匮要略。其遗佚者。(元邓珍序中亦 尝论之)考千金方。江南诸师。秘仲景要方不传。隋巢元方作病源论。其伤寒门中。有伤寒 论文。而不着仲景之名。盖据短剧所引。而收载乎。然于其妇人三十六疾。则云。仲景义最玄深。非愚浅 能解。巢氏岂特寓目于杂病论。而未及伤寒论耶。孙思邈晚年。获仲景原本。收翼方第九卷第十卷中。而他门 并无引仲景者。孙氏岂特得研伤寒论。而未及见杂病论耶。后天宝中。至王焘撰外台秘要。载此书方药。而云 出张仲景伤寒论。乃其不易旧目者。原书或仅存于台阁中。而王氏特得窥之耶。(详见伤寒综概中。) 意者仲景之书。自晋经隋唐。或显或晦。或离或合。其传不一如此。盖唐时有合伤寒杂病论。改名金匮玉函。 以传之者。(今玉函经。亦是系乎唐末人所号。即是伤寒论之异本。如其总例。则于晋及六朝经方中。 而凑合所撰。疑出于道家者流也。)后人因删略其要。约为三卷。更名曰金匮玉函要略欤。不尔则其所以名 要略之义。竟不可晓焉。况林亿序云。伤寒文多节略。伤寒乃有伤寒全本。故知其多节略。至杂病。则虽无他 本可考。以伤寒例之。则其节略旧文可复知也。林序又云依旧名曰金匮方论。徐熔因谓王洙馆中所得。名曰金匮 玉函要略方论。系五代时改名耳。然周礼疾医职。贾公彦疏。张仲景金匮云。神农能尝百药。则炎帝 者也。今要略无此文。岂系其所删略耶。以此知唐时已有金 匮之目。必非五代时改名也。而隋及旧新唐志中。无仲景金匮玉函。究其目之所由。晋书葛洪传云。洪着金 匮药方百卷。据肘后方。及抱朴子。自云所撰百卷。名曰玉函方。则二者必是一书。(葛洪又着玉函煎方五 卷。见隋志。)由是观之。金匮玉函。原是葛洪所命书。即唐人尊宗仲景者。遂取而为之标题。以珍 秘不出之故。着录失其目欤。(林亿金匮玉函经疏云。缘仲景有金匮录。故 以金匮玉函名。取宝而藏之义也。案仲景金匮。他书无其目。唯宋本及俞稿本。赵开美本。 林序后。有一小序云。仲景金匮录云云。仅出于此。予每疑之。然宋本已载之。则此必唐 末作要略者所撰。其文原于肘后方序。及抱朴子。味其旨趣。泛滥不经。亦是道流之笔耳。) 汉志。有堪舆金匮十四卷。高纪。如淳云。金匮。犹金滕也。师古曰。以金为匮。保慎之义。王子年拾遗记。 周灵王时。浮提之国。献神通善书二人。佐老子撰道德经。写以玉牒。编以金绳。贮以玉函。神仙传。卫叔 卿入太华山。谓其子度世曰。汝归。当取吾斋室西北隅。大柱下玉函。函中有神素书。取而按方合服之。一 年可能乘云而行。淮南要略训。高诱注曰。鸿烈二十篇。略数其要。明其所指。序其微妙。论 其大体也。命名之义。岂其出于此耶。皇甫谧云。仲景垂妙于定方。(晋书本传。)陶弘景云。惟仲景一部。 最为众方之祖。又悉根据本草。但其善诊脉明气候。以意消息之尔。(出本草序例。)二氏距仲景未远。其言 如此。然而要略中方论。尽有不合绳墨者。故今人或云。某论非仲景之旧。或云。某方非仲景之真。 肆意删改。以为复古。(程林辈亦已论之。)此误也。巢氏病源。引短剧云。华佗之精微。方类单省。而 仲景经有侯氏黑散。紫石英方。皆数种相出入节度。陈延之以晋初人。其言亦如是。此他至篇末宋人附方。 千金外台中。引仲景者颇多。岂知今之致疑者。尽非仲景之本论原方乎。此宜存而不议焉。(近代清 姚际恒着古今伪书考云。金匮玉函经。又名金匮要略。称汉张仲景撰。晋王叔和集。案此 非仲景撰。乃后人伪托者。盖概论也。)历览史志。伤寒论玉函经。及要略之外。仲景书目。犹载数部。黄 素方二十五卷。伤寒身验方一卷。评病要方二卷。以上出七录。疗妇人方二卷。出隋志。( 陈自明妇人良方云。男子妇人伤寒。仲景治法。别无异议。比见民间。有妇人伤寒方书。称仲景所撰而王 叔和为之序。以法考之。间有可取。疑非古方。特假圣人之名。以信其说于天下也。)张仲景方卷十五。(太 平御览引张仲景方序论。载仲景。及张伯祖卫沈事。)见隋志及旧新唐志。脉经。五脏荣卫论。五脏论。疗黄 经口齿论。各一卷。出宋志。凡十部。五十卷。今无一存。实可惜矣。宽政甲寅春正月晦书于日光 山中永观精舍。丹波元简廉夫 。 余向者撰伤寒论辑义。而又辑金匮方论之义。属草于文化丙寅九月十日。呵冻挥汗。未竟一期。至今 年八月六日而讫。如综概一篇。乃十余年前所着。今略加改窜。以揭卷首。所校诸本。曰宋本。(不载杂疗以 下。)曰徐熔本。(收于医统正脉中。)曰俞稿本。曰赵开美本也。采辑注家。徐者彬也。(论注。)程者。林 也。(直解) 沈者。明宗也。(编注)魏者。荔彤也。(本义)尤者。怡也。(心典)鉴者。医宗金鉴也。 (程云。明初有赵以德注。嗣后有胡引年注。方论讹舛甚多。此间二家。并无传。)其体例。一如伤寒辑义。 因不别作序及凡例。唯恐考据未确。舛漏犹多。不敢示之大方。聊以授儿辈云。栎荫拙者元简识。 \x男元胤 元坚对读\x <目录>卷一\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第一 <篇名>论十三首、脉证三条 属性:问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师曰。夫治未病者。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四季脾旺不受邪。即 勿补之。中工不晓相传。见肝之病。不解实脾。惟治肝也。夫肝之病。补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药调 之。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脾能伤肾。肾气微弱。则水不行。水不行。则心火气盛。则伤肺。肺被伤。 则金气不行。金气不行。则肝气盛。则肝自愈。此治肝补脾之要妙也。肝虚则用此法。实则不在用之。经曰 虚虚实实。补不足损有余。是其义也。余脏准此。(赵本。心火气盛下。更有心火气盛四字。肝气盛下。 有故实脾三字。并是。) 〔程〕治未病者。谓治未病之脏腑。非治未病之人也。愚谓见肝补脾则可。若谓补脾则伤肾。肾可 伤乎。火盛则伤肺。肺可伤乎。然则肝病虽愈。又当准此法。以治肺治肾。五脏似无宁日也。伤字当作制字 看。制之则五脏和平。而诸病不作矣。 〔尤〕按素问云。邪气之客于身也。以胜相加。肝应木 而胜脾土。以是知肝病当传脾也。实脾者。助令气旺使不受邪。所谓治未病也。设不知而徒治其肝。则肝病 未已。脾病复起。岂上工之事哉。肝之病。补用酸者。肝不足则益之以其本味也。与内经以辛补之之说不同。 然肝以阴脏。而含生气。以辛补者。所以助其用。补用酸者。所以益其体。言虽异。而理各当也。助用苦 焦者。千金所谓心旺则气感于肝也。益用甘味之药调之者。越人所谓损其肝者。缓其中也。酸入 肝以下十五句。疑非仲景原文。类后人谬添注脚。编书者误 收之也。盖仲景治肝补脾之要。在脾实而不受肝邪。非补脾以伤肾。纵火以刑金之谓。果尔则是所全者少。而 所伤者反多也。且脾得补。而肺将自旺。肾受伤必虚及其子。何制金强木之有哉。细按语意。见肝之病以下九 句。是答上工治未病之辞。补用酸三句。乃别出肝虚正治之法。观下文云。肝虚则用此法。实则不在用之。可 以见矣。盖脏腑惟虚者受之。而实者不受。脏邪惟实。则能传。而虚则不传。故治肝实者。先实脾土。以杜滋 蔓之祸。治肝虚者。直补本宫。以防外侮之端。此仲景虚实并举之要旨也。后人不察肝病缓中之理。 谬执甘先入脾之语。遂略酸与焦苦。而独于甘味。曲穷其说。以为是即治肝补脾之要妙。昔贤云。 辞知其所 蔽。此之谓耶。 〔鉴〕中工不晓虚实。虚者泻之。是为虚虚。实者补之。是为实实。非其义也。上工知 其虚实。补其不足。损其有余。是其义也。 案七十七难曰。经言。上工治未病。中工治已病者。何谓也。然所谓治未病者。见肝之病。则知肝当 传之与脾。故先实其脾气。无令得受肝之邪。故曰治未病焉。云云。八十一难曰。经言无实实虚虚。损不足 而益有余。并本条之义也。伤肾。三因。引本经作制肾。程注盖本于此。肝虚。三因。 作虚肝。今据尤注。以十五句为注脚。则文义相接。旨趣明晰。不必作虚肝也。 夫人禀五常。因风气而生长。风气虽能生万物。亦能害万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若五脏元真通 畅。人即安和。客气邪风。中人多死。千般 难。不越三条。一者。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也。二者。 四肢九窍。血脉相传。壅塞不通。为外皮肤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虫兽所伤。以此 详之。病由都尽。若人能养慎。不令邪风干忤经络。适中经 络。未流传腑脏。即医治之。四肢才觉重滞。即导引吐纳。针灸膏摩。勿令九窍闭塞。更能无犯王法。禽兽 灾伤房室。勿令竭乏。服食节其冷热。苦酸辛甘。不遣形体有衰。病则无由入其腠理。腠者。是三焦通会元 真之处。为血气所注。理者。是皮肤脏腑之纹理也。(禀。徐彬本。沈本。金鉴。作秉。才。赵本。作才。) 〔沈〕此条是书中大旨。通部之纲领。前人误编次章。兹冠于首以正头绪。不致纷纭也。五常者。五行 也。夫人秉五常。即秉天地五行阴阳之常气。气。即风也。然风即东方甲乙。生发之气为四时六气之首。而 天气化生。长养万物。必随八风动荡之机而发。发则寒暑燥湿火。相随应时而化。人感此气而成。谓因风 气而生长。然风有邪正。正风者。即温和之风。生育万物也。邪风者。乃飘HT 之风。肃杀万物。故以风气虽 能生万物。亦能害万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之譬。五脏元真通畅。人即安和者。谓人之内气不虚。则不受 邪而为病也。若天气寒时而反热。热时而反寒。为客气邪风。中人多死。乃谓冲方来者。伤人之风也。凡人 身之病。不出表里阴阳。内因外因不内外之三因。故曰。千般 难。不越三条。一者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 所因。即大邪中表。感冒风寒。传经入里。乃经络受邪之病也。二者。邪从四肢九窍。入于血脉。肌肉筋骨。 壅塞不通。即拘挛瘫痪风痹之类。为外皮肤所中。是躯壳井荥俞合募原。受邪为病也。三者不从 六淫。而因房室虫兽所伤。为不内外因。即自作劳伤之病也。灵枢曰。虚邪不能独伤人。必因身形之虚。而后 客之。故得三焦之气。统领气血津液。充溢脏腑腠理。则邪不能入。所谓病则无由入其腠理。然三焦之气。 充溢躯壳脏腑。肌肉皮肤。相合罅隙之路为腠。故为三焦通会元真之处。为血气所 注。而精津血液。溉灌滋渗。脏腑筋骨。肌肉皮肤。出入之窍为理。故为皮肤脏腑之纹理。总皆赖三焦之气。 充溢脏腑。津液实之。则腠理密。而不受邪为病也。 〔尤〕按陈无择三因方。以六淫邪气所触。为外因。五 脏情志所感。为内因。饮食房室。跌扑金刃所伤。为不内外因。盖仲景之论。以客气邪风为主。故不从内伤 外感为内外。而以经络脏腑为内外。无择合天人表里立论。故以病从外来者为外因。从内生者为内因。其不 从邪气情志所生者为不内外因。亦最明晰。虽与仲景并传可也。 〔程〕腠理一作 理。三焦出气。以温肌肉。 元真之所凑会。血气之所灌渗也。理者。有粗理。有小理。有密理。有分理。有肉理。此皮肤之理也。 腑之环回周叠。脏之浓薄结直。此脏腑之理也。 案文子曰。人者。天地之心。五行之端。是以禀天地五行之气而生。荀子曰。水所以载舟。亦所以覆舟。 。疹同。疾也。陶弘景肘后百一方。以内疾外发他犯三者。分为上中下三卷。盖本于此条。而义少异。 无择则根据陶氏。所以与本条之旨不同。忤。逆也。戾也。一切经音义云。凡人自摩自 捏。伸缩手足。除劳去烦。名为导引。若使别人握搦身体。或摩或捏。即名按摩也。庄子刻意曰。吹呵呼吸。 吐故纳新。熊经鸟伸。为寿而已。道书。口吐浊气曰吐故。鼻纳清气曰纳新。此所谓内丹外丹也。膏摩。即 摩膏之谓。玉函经总例云。汤散丸药。针灸膏摩。一如其法。金鉴。以为按摩误。 问云。病患有气色见于面部。愿闻其说。师曰。鼻头色青。腹中痛。苦冷者死。(〔原注〕一云。腹 中冷若痛者死。)鼻头色微黑者。有水气。色黄者。胸上有寒。色白者。亡血也。设微赤 非时者死。其目正圆者 。不治。又色青为痛。色黑为劳。色赤为风。色黄者便难。色鲜明者有留饮。 〔徐〕此段乃医家之望法也。 〔鉴〕色者。青赤黄白黑也。气者。五色之光华也。 〔程〕内经曰。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故五色微胗。可以目察。鼻者。明堂也。明堂润泽以清。则无病。 〔尤〕鼻头。脾之部。青。肝之色。腹中痛者。土受木贼也。冷则阳亡。而寒水助邪。故死。肾者主水。黑。水之 色。脾负而肾气胜之。故有水气。色黄者。面黄也。其病在脾。脾病则生饮。故胸上有寒。寒。寒饮也。色 白。亦面白也。亡血者。不华于色故白。血亡则阳不可更越。设微赤。而非火令之时。其为虚阳上泛无疑。故 死。目正圆者。阴之绝也。痉为风强病。阴绝阳强。故不治。痛则血凝泣而不流。故色青。劳则伤肾。故色 黑。经云。肾虚者。面如漆柴也。风为阳邪。故色赤。脾病则不运。故便难。色鲜明者。有留 饮。经云。水病。人目下有卧蚕。面目鲜泽也。 〔徐〕目为五脏精华之所聚。神气之所生。正圆则目 不转。 而至于痉。是阴绝。产妇多痉。亦主阴也。今之正圆。阴绝无疑。故曰不治。 案灵五色篇曰。青黑为痛。黄赤为风。余当参考。 师曰。病患语声寂然。喜惊呼者骨节间病。语声喑喑然 不彻者。心膈间病。语声啾啾然。细而长者。头中病。(〔原注〕一作痛。) 〔徐〕此段乃医家闻法也。语声寂寂然。喜惊呼者。骨节间病。谓静嘿属阴。而厥阴肝木。在志为惊。在 声为呼。令寂寂而喜惊呼。知属厥阴。深入骨节间矣。语声喑喑然不彻者。心膈间病。谓声虽有五脏之分。皆 振响于肺金。故亮而不哑。今喑喑然不彻。是胸中大气不转。壅塞金气。故不能如空谷之音。所以知病在 胸中膈间。经谓。中盛脏满。气胜伤恐者。声如从室中言。是中气之湿也。其即此欤。语声啾 啾然。细而长者。头中病。谓头中有病。则唯恐音气之上攻。 故抑小其语声。而引长发细耳。 〔魏〕此亦约举其一二以该之。示人引伸触类之义也。 医灯续焰云。欲言复寂。忽又惊呼。非深入骨节之病不如此也。况骨节中属大筋。筋为肝合。骨乃胆主。 惊呼亦出于肝胆故耳。喑喑。低渺之声。听不明彻。必心膈间有所阻碍。啾啾。细长之声。头中有湿混其清 阳。故发声如此也。 案金鉴云。头字当是腹字。语声啾啾然细长者。谓唧唧哝哝。小而悠长也。因不敢使气急促动中。故 知腹中病也。腹中有病。而有气急促动中者。此说未为得矣。 师曰。息摇肩者。心中坚。息引胸中上气者咳。息张口短气者。肺痿唾沫。 〔魏〕又就气息示之。息摇肩。息而肩动也。心中坚。 气坚痞于心中。格阻其正气之升降。故息而肩摇也。而邪实正虚。犹当加意也。息引胸中上气者。咳。咳则 气乱而逆。故息引胸中。其气逆上。此咳家之息。而虚实之邪。又当别为谛审矣。息张口短气者。肺脏津枯气 耗之可验者也。故知为肺痿而兼有唾沫之外证可征信焉。盖必津枯气耗。而后口干沫粘。反欲多唾。唾又无 津。而但沫也。此肺病之洞然者也。 〔鉴〕摇肩。谓抬肩也。心中坚。谓胸中壅满也。呼吸引 胸中之气上逆。喉中作痒。梗气者咳病也。呼吸张口不能续。自似喘而不抬肩者。短气病也。咳时唾。痰嗽 也。若咳唾涎沫不已。非咳病也。乃肺痿也。 师曰。吸而微数。其病在中焦。实也。当下之。即愈。 虚者不治。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远。此皆难治。呼吸动摇振振者。不治。 〔尤〕息兼呼吸而言。吸则专言入气也。中焦实。则气之 入者。不得下行。故吸微数。数。犹促也。下之则实去气通而愈。若不系实而系虚。则为无根失守之气。顷 将自散。故曰不治。或云。中焦实。而元气虚者。既不任受攻下。而又不能自和。故不治。亦通。其实在 上焦者。气不得入。而辄还则吸促。促。犹短也。实在下焦者。气欲归。而不骤及。则吸远。远。犹长也。 上下二病。并关脏气。非若中焦之实。可从下而去者。故曰难治。 〔魏〕至于呼吸之间。周身筋脉。 动摇振振然。是阳已脱。而气已散矣。又何以为治。故言不治也。右俱就气息。以决人之生死。人 之生死原乎气。就此决之。诚一定而无舛者矣。 案金鉴云。吸促之促字。当是远字。吸远之远字。当是促字。方合病义。必传写之讹。此说于 义相畔。不可从。 师曰。寸口脉动者。因其旺时而动。假令肝旺色青。四时各随其色。肝色青。而反色白。非其时 色脉。皆当病。 〔鉴〕寸口者。统言左右三部脉也。脉动法乎四时。命乎五脏。然必因其旺时而动。则为平脉也。假 令肝旺于春。随其时。色当青。脉当弦。此不病之色脉也。若色反白。脉反浮。此非其时。乃病之色脉也。 四时准此。 〔徐〕谓鼓而有力为动。 问曰。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达过。何谓也。师曰。冬至之后。甲子夜半。 少阳起。少阳之时。阳始生。天得温和。以未得甲子。天因温和。此为未至而至也。以得甲子。而天未温和。 为至而不至也。以得甲子。而天大寒不解。此为至而不去也。以得甲子。而天温。 如盛夏五六月时。此为至而太过也。 〔尤〕上之至。谓时至。下之至。谓气至。盖时有常数而不移。气无定刻而或迁也。冬至之后甲子。 谓冬至后六十日 也。盖古造历者。以十一月甲子朔。夜半冬至。为历元。根据此推之。则冬至后六十日。当复得甲子。而气盈 朔虚。每岁递迁。于是至日不必皆值甲子。当以冬至后六十日。花甲一周。正当雨水之候为正。雨水者。冰 雪解散。而为雨水。天气温和之始也。云少阳起者。阳方起而出地。阳始生者。阳始盛而生物。非冬至一阳 初生之谓也。窃尝论之矣。夏至一阴生。而后有小暑大暑。冬至一阳生。而后有小寒大寒。非阴生而反热。 阳生而反寒也。天地之道。否不极则不泰。阴阳之气。剥不极则不复。夏至六阴尽于地上。而后一阴生于 地下。是阴生之时。正阳极之时也。冬至六阳尽于地上。而后一阳生于地下。是阳生之时。正阴极之时也。 阳极而大热。阴极而大寒。自然之道也。则所谓阳始生。天得温和者。不得与冬至阳生同论也审矣。至未得 甲子。而天大寒不解。或如盛夏五六月时。则气之有盈有缩。为候之或后或先。而人在气交之中者。往往 因之而病。惟至人为能与时消息。而无忤耳。 案冬至之后。得甲子少阳旺云云。本见于七难。而易通卦验。演而论之。文繁不录。 师曰。病患脉浮者在前。其病在表。浮者在后。其病在里。腰痛背强。不能行。必短气而极也。 〔徐〕以前后分浮脉之阴阳。而定表里。此仲景创论也。 〔沈〕此以关脉前后分表里。而辨内伤外感也。 前者。关前寸口脉也。寸口属阳主表。而浮者在前。邪在于表。即风中于前之外感也。后者。关后尺脉也。尺 脉属阴主里。而浮者在后。为病在里。即内伤精血之病也。两尺主肾。其脉贯脊。阴虚阳盛。则见脉浮。精 血虚而受邪。痹着不行。不能上贯于脊。腰痛背强不能行。精虚不能摄气归源。气反上逆。故 短气而急也。 案十四难。前大后小。即头痛目眩。前小后大。即胸满短气。张世贤注云。前者。谓寸。后者。谓尺。 正与本条之义合矣。扬雄方言。极。疲也。沈训急。未知何据。 问曰。经云。厥阳独行。何谓也。师曰。此为有阳无阴。故称厥阳。 〔程〕厥阳。即阳厥也。以其人秋冬夺于所用。有阳无阴。 内经谓。肾气日衰。阳气独胜。故手足为之热。此厥阳独行之义也。 案经云。今内经难经无所考。 问曰。寸脉沉大而滑。沉则为实。滑则为气。实气相搏。血气入脏即死。入腑即愈。此为卒厥。何 谓也。师曰。唇口青身冷。为入脏。即死。如身和汗自出。为入腑。即愈。 〔尤〕实。谓血实。气。谓气实。实气相搏者。血与气并而俱实也。五脏者。藏而不泻。血气入之。卒 不得还。神去机息。则唇青身冷而死。六腑者。传而不藏。血气入之。乍满乍泻。气还血行。则身和汗出 而愈。经云。血之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厥则暴死。气复反则生。不反则死。是 也。(案出素调经论。) 〔沈〕邪气入脏。神明昏愦。卒倒无知。谓之卒厥。案寸脉。通三部而言。血气。程 本作厥气。金鉴云。寸脉沉大而滑。沉则为实。滑则为气。实气相搏之十八字。文理不顺。衍文也。血气 之血字。当是厥字。始与卒厥相合。必传写之讹也。并似有理。然据尤注。义不相乖。姑从之。 问曰。脉脱入脏即死。入腑即愈。何谓也。师曰。非为一病。百病皆然。譬如浸淫疮。从口起流向四 肢者。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不可治。病在外者。可治。入里者。即死。 〔尤〕脉脱者。邪气乍加。正气被遏。经隧不通。脉绝似脱。非真脱也。盖暴厥之属。经曰。趺阳 脉不出。脾不上下。身冷肤硬。又曰。少阴脉不至。肾气微。少精血。为尸厥。即脉脱之谓也。厥病入脏者。 深而难出。气竭不复则死。入腑者浅而易通。气行汗出即愈。浸淫疮。疮之浸淫不已。外台所谓。转广有汁。 流绕周身者也。从口流向四肢者。病自内而之外。故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病自外而之里。故 不可治。李玮西云。病在外二句。概指诸病而言。即上文百病皆然之意。入里者死。如痹气入腹。香港脚冲心 之类。 〔鉴〕赵良曰。脱者。去也。经脉。乃脏腑之隧道。为邪气所逼。故绝气脱去其脉。而入于内。 问曰。阳病十八。何谓也。师曰。头痛。项。腰。脊。臂。脚掣痛。阴病十八。何谓也。师曰。咳。上 气喘。哕。咽。肠鸣胀满。心痛拘急。五脏病各有十八。合为九十病。人又有六微。微有十八病。合为一百 八病。五劳七伤六极。妇人三十六病。不在其中。清邪居上。浊邪居下。大邪中表。小邪中里。 之邪。从 口入者。宿食也。五邪中人。各有法度。风中于前。寒中于暮。湿伤于下。雾伤于上。风令脉 浮。寒令脉急。雾伤皮腠。湿流关节。食伤脾胃。极寒伤经。极热伤络。( 。赵本。作 饪是。徐作 饨。 沈作KT 。非。) 〔程〕阳病属表而在经络。故一头痛。二项。三腰。四脊。五臂。六脚掣痛。此病在三阳。三六一十 八病。阴病属里而在脏腑。故一咳。二上气喘。三哕。四咽。五肠鸣胀满。六心痛拘急。此病在三阴。三六 一十八病。合为九十病也。 〔沈〕六微者。小邪中里。邪袭六腑。 〔鉴〕此章曰十八。曰九十等文。乃古医 书之文。今不可考。难以强释。五劳七伤等说。亦详在千金。故不复注也。头痛。项。腰。脊。臂。脚 掣痛病皆在外。故为阳病也。咳。上气喘。哕。咽。肠鸣胀满。心痛拘急。病皆在内。故为阴病也。清邪居 上。谓雾邪本乎天也。浊邪居下。谓湿邪本乎地也。六淫天邪。故名大邪。六淫伤外。故曰中表也。七情人 邪。故名小邪。七情伤内。故曰中里也。 者。饮食也。饮食之邪。从口而入。食伤隔夜不化。故名曰宿食 也。五邪。谓风寒湿雾饮食也。夫五邪之中人。莫不各以类而从。前者。早也。风中于早。从阳类也。寒中 于暮。从阴类也。雾邪清轻。故伤皮肤。湿邪浊重。故流关节。饮食失节。故伤脾胃。 〔尤〕经脉阴而伤 于寒。络脉阳。而伤于热。合而言之。无非阳邪亲上。阴邪亲下。热气归阳。寒气归阴之理。 案十八病。九十病。金鉴不释为是。六微亦未详何义。程云。见千金。未有所考。咽。沈以为咽痛。恐 非。广韵。咽一结切。音噎。哽咽也。盖咽中哽塞之谓。 。赵本释音。 音谷。即谷也。案此古文异构。详 见于方氏通雅。饪。熟食也。金鉴欲改作 。且以极寒为饮食之寒热。并不可从。 唐大烈吴医汇讲。以馨饪解之。亦非也。 尤云。大邪漫风。虽大而力散。故中于表。小邪户牖隙风。虽小而气锐。故中于里。程云。风寒即 大邪。故从表入。 饪。即小邪。故从口入。即后食伤脾胃也。二说亦通。 问曰。病有急当救里救表者。何谓也。师曰。病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体疼痛者。急当 救里。后身体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也。 〔沈〕此病分表里。治有先后也。问急当救里救表者。乃病在表。而医反下之。诛伐无过。致伤脾胃 之气。所以下利清谷不止。然虽身疼表证未解。当救误下之逆为急。不可姑 虑表邪。以致内伤下脱。必俟元阳恢复。清便自调之后。急 当救表。然表当急救何也。盖恐内阳初复未充。外邪陷入。又变结胸痞满耳。(详见伤寒论辑义太阳中篇。) 夫病痼疾。加以卒病。当先治其卒病。后乃治其痼疾也。 〔鉴〕赵良曰。痼疾。病已沉痼。非旦夕可取效者。卒病。谓卒然而来新感之病。可取效于旦夕者。乘其 所入未深。急去其邪。不便稽留而为患也。且痼疾之人。正气素虚。邪尤 易传。设多瞻顾。致令两邪相合。为患不浅。故仲景立言于此。使后学人知所先后也。 师曰。五脏病。各有得者愈。五脏病。各有所恶。各随 其所不喜者为病。病者素不应食。而反暴思之。必发热也。 〔程〕内经曰。肝色青。宜食甘。心色赤。宜食酸。肺色白。宜食苦。脾色黄。宜食咸。肾色黑。 宜食辛。此五脏得饮食而愈者。肝病愈于丙丁。起于甲乙。心病愈于戊己。起于丙丁。脾病愈于庚辛。起于 戊己。肺病愈于壬癸。起于庚辛。肾病愈于甲乙。起于壬癸。此五脏自得其位而愈者。五脏所恶。心恶热。 肺恶寒。肝恶风。脾恶湿。肾恶燥。各随其所恶而不喜者为病也。若病患素不食。而暴食之。则食入 于阴。长气于阳。必发热也。暴思之。娄全善。作暴食之。为是。 案病者素不应食以下。必是别条。沈尤辈接上为义。未免强解。瘥后劳复病篇曰。病患脉已解。而日 暮微烦。以病新瘥。人强与谷。脾胃气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损谷则愈。正与此条相发。 夫诸病在脏。欲攻之。当随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与猪苓汤。余皆仿此。 〔尤〕无形之邪。入结于脏。必有所据。水血痰食。皆邪 薮也。如渴者。水与热得。而热结在水。故与猪苓汤。利其水。而热亦除。若有食者。食与热得。而热结在 食。则宜承气汤。下其食。而热亦去。若无所得。则无形之邪。岂攻法 所能去哉。猪苓汤方见后消渴证中。 〔鉴〕如渴者之下。当有小便不利四字。必传写之遗也。脏者里也。 <目录>卷一\湿病脉证第二 <篇名>论一首、脉证十二条、方十一首 属性:太阳病。发热无汗。反恶寒者。名曰刚 。(〔原注〕一作痉余同。○沈柯魏并作痉是。玉函千金翼。反上有而字。) 〔徐〕此条与下条。即伤寒论。辨寒伤荣风伤卫法也。取以为 病刚柔之别。省文也。盖 。即痉。强 直之谓也。 病必有背项强直等的证。故曰 。即省文不言。但治 病。刚柔之辨。最为吃紧。故特首拈无 汗反恶寒为刚。有汗不恶寒为柔。以示辨证之要领耳。 〔程〕 病者。以太阳病发汗太 多。荣血已亡。风寒易中。故筋脉劲急。作刚柔二 也。寒邪内入于营。郁于肌肤。则发热。凝其血脉。则 无汗。无汗为表实。不应恶寒。今反恶寒者。以寒邪严厉。从卫入营。 卫亦因之而不阖。故反恶寒也。其 故名曰刚。 案成无己曰。 当作痉。传写之误也。 。恶也。非强也。今考。 。恶也。见张揖广雅。而说文。痉。 强急也。成说为是。圣济总录云。 又谓之痉者。痉 一类。古人特以强直名之。郭白 云。 是病名。痉 是病证。杨氏直指方。李氏永类钤方。遂立痉 门。皆不考耳。金鉴云。反恶寒之反字。衍文也。玩痉病之 条。自知当恶寒也。今考甲乙经。引本条文。无反字。则知金鉴之说。有所据也。然钱氏溯源 集云。发热无汗。本应恶寒。而曰反恶寒者。不当恶之词也。 然而非也。以时头热面赤。目脉皆赤之见证。似乎热甚。而仍身热足寒。头项强急而恶寒。故曰反也。反者。 甚之之词。根据此解。则反字不必删。而义自通。庞安时。作反不恶寒。亦不可从。 太阳病。发热汗出。而不恶寒。名曰柔 。 〔程〕风伤于卫。则发热。开其腠理则汗出。汗出当恶寒。 今不恶寒者。以风为阳邪。木性曲直和 。虽汗出。亦不恶寒。其 故名曰柔。 案程刚柔之解误。徐则为柔软之义。痉病以强急得名。岂有柔软者乎。其说尤非。金鉴云。太阳病。发 热无汗恶寒。为实邪。名曰刚痉者。强而有力也。发热汗出不恶寒为虚邪。名曰柔痉者。强而无力也。此注 近是。然以有力无力。分刚柔者。未为得矣。盖刚柔。乃阴阳之义。阴阳。乃虚实之谓。表实故称以刚。表 虚故称以柔。神巧万全方云。太阳病。发热不恶寒无汗。为阳痉。发热不恶寒汗出。为阴痉。又活人 书云。刚痉属阳痉。柔痉属阴痉。活人续集解惑论云。合面而卧。为阴痉。仰目者。为阳痉。其义可见耳。 太阳病。发热脉沉而细者。名曰 。为难治。(伤寒论玉函经脉经并无为难治三字。) 〔徐〕古人以强直为 。外证与伤寒相似。但其脉沉细。 而项背反张。强硬如发痫状为异耳。如前二条既以无汗有汗。分刚柔为辨。此复以脉沉细为辨。 溯源集云。邪在太阳。若中风之脉。则当浮缓。伤寒之脉。则当浮紧。此则同是太阳发热之表症。而其 脉与中风伤寒特异。反见沉细者。因邪不独在太阳之表也。则表里皆有风寒邪气。浸淫于皮肤筋骨。脏 腑经络之间。非若中风伤寒之邪。先表后里。以次传变之可比。乃邪之甚。而病之至者。 乃难治危恶之证也。所以金匮此条之下。有为难治三字。 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 。 〔鉴〕太阳病。当发汗。若发汗太过。腠理大开。表气不固。邪气乘虚而入。因成痉者。乃内虚所 召入也。宜以桂枝加附子汤主之。固表温经也。由此推之。凡病出汗过多。新产金疮破伤。出血过多。而 变生此证者。皆其类也。 溯源集云。生气通天论云。阳气者。精则养神。柔则养筋。阳气衰微。不能嘘养其筋骨。故筋脉劲急。 而成 。所以太阳篇云。太阳病。医发汗。遂漏不止。四肢拘急。难以 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汤主之。 之见症。虽又甚焉。亦理之相似者也。 张氏医通云。真武汤。 夫风病下之则 。复发汗必拘急。 〔程〕风伤于卫。若下之虚其阴血。风乘其虚而陷于营血 之中。血不荣筋。因作 。四肢为诸阳之本。复发汗以虚其阳。必令四肢拘急。 张氏医通云。附子汤。 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汗出则 。 〔鉴〕疮家初起。毒热未成。法当汗散。已经溃后。血气被伤。虽有身痛表证。亦不可发汗。恐汗 出血液愈竭。筋失所养。因而成痉。或邪风乘之。亦令痉也。 〔徐〕产后多致痉。阴虚液脱之故。产后误汗下而致。或亦有之。故仲景不另出方。听人消息。 张氏医通云。芍药甘草附子汤。 巢源。金疮中风痉候云。夫金疮痉者。此由血脉虚竭。饮食未复。未盈月日。营卫伤穿。风气得入五 脏受寒则痉。其状口急背直。摇头马鸣。腰为反折。须臾大发。气息如绝。 汗出如雨。不及时救者。皆死。凡金疮卒无汗者。中风也。边自出黄汁者。中水也。并欲作痉。急治之。又 腕折中风痉候云。夫腕折伤皮肉作疮者。慎不可当风及自扇。若风入疮内。犯诸经络所致痉。痉者。脊背强 直。口噤不能言也。案此后世所谓。破伤风也。其中水者。谓之破伤湿。(见三因方。)巢 源。又有产后中风痉候。(附载于妇人产后病。) 病者。身热足寒。颈项强急。恶寒时头热。面赤目赤。独头动摇。卒口噤背反张者。 病也。若发其 汗者。寒湿相得。其表益虚。即恶寒甚。发其汗已。其脉如蛇。(〔原注〕一云。其脉 。○伤寒论。作目 脉赤。独头面摇。无若发其汗以下二十五字。 病也。作为 也。玉函脉经。无若发其汗以下十七字。脉经 作病发其汗已。其脉 如蛇。相得。程徐作相搏。 。赵本作沧沧。) 〔鉴〕诸家以刚柔二痉。列为首条。今以此为第一条者。 盖刚柔之辨。俱从此条分出。痉病之最备者。宜冠诸首。 〔程〕身热头热。邪在太阳也。面赤目赤。(足阳明之正系目系。)邪在阳明也。颈属阳明。项属太 阳。邪在二经。则颈项强急恶寒也。阳明之脉挟口。故卒口噤。太阳之脉。循背上头。故头独摇。背反张也。 此其人必汗下亡血之后。正气已虚。而邪气但胜于上。其足则寒。此痉病之证具见也。 〔鉴〕李 曰。手三阳之筋。结入于颔颊。足阳明之筋。上挟于口。风寒乘虚。入其筋则挛。故牙关急而口禁。 〔尤〕寒湿相得者。汗液之湿。与外寒之气。相得不解。而表气以汗而益虚。寒气得湿而转增。则恶寒甚也。 〔沈〕其脉坚劲。动犹如蛇。乃譬挣纽奔迫之状。 溯源集云。上文有脉无证。此条有证无脉。合而观之。 病之脉证备矣。身热者。风寒在表也。足寒 者。阴邪在下也。颈项强急。背反张者。太阳之经脉四行。自巅下项。夹 背脊。而行于两旁。寒邪在经。诸寒收引。其性劲急。邪发则筋脉抽掣。故颈项强急。背如角弓之反张。所 谓筋所生病也。恶寒者。寒邪在表。则当恶寒。在下焦而阳气虚衰。亦所当恶也。时头热面赤目脉赤者。 头为诸阳之会。阳邪独盛于上。所以足寒于下也。时者。时或热炎于上。而作止有时 也。头面为诸阳之所聚。乃元首也。不宜动摇。因风火扇动于上。故独头面动摇。卒然口噤而不言也。 案金鉴云。若发其汗六句。与上文义不属。与后之为欲解脉如故反伏弦者痉句。文义相属。宜分于彼。然 今考此六句。其意不明晰。疑是他篇错简。伤寒论亦无之。宜删。 暴腹胀大者。为欲解。脉如故反伏弦者 。(沈本。脉上有其字。伏。玉函脉经。作复。) 〔程〕暴腹胀大为欲解。于理不顺。脉伏弦。即后条伏坚之意。 〔鉴〕暴腹胀大者句。衍文也。当删之。 夫 脉。按之紧如弦。直上下行。(〔原注〕一作筑筑而弦。脉经云。 家。其脉伏坚。直上下。○案脉 经云。十二字。旧本大书。与原文同。今根据赵本为细注。玉函脉经。作筑筑而弦。) 〔尤〕紧如弦。即坚直之象。李氏曰。上下行者。自寸至尺。皆见紧直之脉也。 〔鉴〕痉之为病。其状 劲急强直。故其脉亦劲急强直。按之紧。劲急之象也。如弦。直行之象也。 案紧。不散也。弦。不缓也。如字。当读为而。玉函脉经可证。 病。有灸疮难治。 〔徐〕治 。终以清表为主。有灸疮者。经穴洞达。火热内盛。阴气素亏。即后栝蒌桂枝汤。葛根汤。嫌 不远热。大承气汤。更虑伤阴。故曰难治。 〔尤〕有灸疮者。脓血久溃。穴俞不闭。娄全善云。即破伤 风之意。盖阴伤而不胜风热。 阳伤而不任攻伐也。故曰难治。 玉函经。栝蒌桂枝汤后。出一条云。脊强者。五痉之总 名。其证卒口噤。背反张而螈 。诸药不已。可灸身柱大椎陶道。案根据此则痉病不必禁灸也。 太阳病。其证备。身体强KT KT 然。脉反沉迟。此为 。 栝蒌桂枝汤主之。(玉函。无反字。) 〔尤〕太阳证备者。赵氏谓太阳之脉。自足上行。循背至头项。此其所过之部。而为之状者。皆是其 证是也。KT KT 背强连颈之貌。沉本 之脉。迟非内寒。乃津液少。而营卫之行不利也。伤寒项背 强KT KT 。汗出恶风者。脉必浮数。为邪风盛于表。此证身体强KT KT 然。脉反沉迟者。为风淫于外。 而津伤于内。故用桂枝则同。而一加葛根。以助其散。一加栝蒌根。兼滋其内。则不同也。 〔沈〕此出柔 痉之方也。虽不言有汗之柔痉。此用桂枝汤和营卫。而解太阳卫分之邪。栝蒌能清胸膈之热。不出有汗 风伤卫之大法。可以意会。 〔程〕KT KT 。俯仰不自如之貌。(按说文。KT 字。无钩挑。有钩挑者。乃 几案之几字也。KT 。乃鸟之短羽。象小鸟毛羽未盛之形。飞KT KT 也。故凫字从KT 。盖形容其颈项强急 之意。○简案明理论。○KT 音殊。KT 。引颈之貌。KT 。短羽鸟也。短羽之鸟。不能飞腾。动 则先伸引其头尔。项背强者。动亦如之。非若几案之几而偃屈也。程注本于此为是。本事 方。为几足之义。三因方。作兀兀。证治准绳。引诗幽风。赤鸟几几为解。并不可从。) \x栝蒌桂枝汤方\x 栝蒌根(二两○程沈作三两) 桂枝(三两) 芍药(三两) 甘草(二两○徐沈有 炙字) 生姜(三两○徐沈有切字) 大枣(十二枚○徐沈有擘字) 上六味。以水九升。煮取三升。分温三服。取微汗。汗不出。食顷啜热粥发。 案神农本经云。栝蒌根。治消渴身热。烦满大热。 三因。栝蒌桂枝汤。治柔 身体强兀兀然。脉反沉迟。 自汗。(即本方。) 又桂枝栝蒌根汤。治伤风汗下不解。郁于经络。随气涌 泄。衄出清血。或清气道闭。流入胃管。吐出清血。遇寒泣之。色必瘀黑者。 于本方。加川芎等分。 太阳病。无汗而小便反少。气上冲胸。口噤不得语。欲作刚 。葛根汤主之。 〔尤〕无汗而小便反少者。风寒湿甚。与气相持。不得外达。亦并不下行也。不外达。不下行。 势必逆而上冲。为胸满。为口噤不得语。驯至面赤头摇。项背强直。所不待言。故曰欲作刚痉。葛根汤。 即桂枝汤。加麻黄葛根。乃刚痉无汗者之正法也。 \x葛根汤方\x(三因。名葛根麻黄汤。) 葛根(四两) 麻黄(三两去节) 桂(二两去皮○伤寒论作桂枝当补枝字) 芍药 (二两○赵作三两非)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伤寒论有切字) 大枣(十二枚○伤寒论有擘字) 上七味。 咀。以水一斗。先煮麻黄葛根。减二升。去沫。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 乙升。覆取微似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汤法。将息及禁忌。(一斗。赵作七升非。) 柯氏来苏集云。葛根味甘气凉。能起阴气。而生津液。滋筋脉而舒其牵引。故以为君。麻黄生姜。 能开玄府腠理之闭塞。祛风而去汗。故以为臣。寒热俱轻。故少佐桂芍。同甘枣以和里。此于麻桂二汤 之间。衡其轻重。而为调和表里之剂也。葛根与桂枝。同为解肌和里之药。故有汗无汗。下 利不下利。皆可用。与麻黄专于治表者不同。案神农本经曰。葛根气味甘辛平。治消渴身大热。起阴气。 柯氏以为发表生津之品。全本于本经。而刚痉所主。亦在乎此。实卓见也。 徐沈诸家。皆以为解阳明之邪者。非。 为病。(〔原注〕一本。 字上。有刚字。)胸满口噤。卧不着席。脚挛急。必 齿。可与大 承气汤。(玉函脉经。作刚痉为病。必上有其人二字。徐沈 。作介。) 〔程〕胸满。即气上冲胸之互文。卧不着席。亦反张之互词也。庞安常曰。 病卧不着席者。小儿腰背去 席二指。大人手侧掌。为难治。邪在太阳则挛急。邪在阳明则口噤。灵枢经曰。热而痉者死。腰折螈 噤 齿也。(出热病篇。) 。切齿也。噤之甚者则切。灵枢热病篇。有啮齿。当是 齿之类。 病属表属虚。未可与承气下也。当详之。 〔鉴〕此申痉病入里。以明其治也。痉病而更胸满。里气壅也。卧 不着席。反张甚也。脚挛急。劲急甚也。必 齿。牙紧甚也。此皆阳明热盛灼筋。筋急而甚之象。故以大承气 汤。直攻其热。非攻阳明之实也。 柯氏伤寒论翼云。六气为病。皆能发热。然寒与热相因。暑与湿相从。独燥与湿相反。湿病多得之地气。 燥病多得之内因。此病因之殊也。病机十九条。燥症独无。若诸痉项强。皆属于湿。愚窃疑之。今本论 有痉湿之分。又曰。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 。则 之属燥无疑也。夫 以状命名。因 血虚而筋急耳。六气为患。皆足以致 。然不热则不燥。不燥则不成 矣。又云。治风寒。不惜津液。所以 发汗太多。因致 者多矣。夫 本有由来。一经妄治。即奇形毕现。项背强KT KT 。是 之征兆。故用 葛根。身体强。是 之已着。故用栝蒌根。卧不着席。脚挛急。口噤齿 。是 之剧甚。 故用大黄芒硝。无非取多津液之品。以滋养阴血。不得与当汗不汗者同例也。 \x大承气汤方\x 大黄(四两酒洗) 浓朴(半斤炙去皮) 枳实(五枚炙) 芒硝(三合) 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纳大黄。 煮取二升。去滓。纳芒硝。更上火微一二沸。分温再服。得下止服。(火微。宋版伤寒论。作微火。) 三因。大承气汤。治刚 云云。以阳明养宗筋。阳明者 胃也∶风湿寒入于胃。则热甚。宗筋无以养故急。直利阳明。以治其能养也。 案甲乙经云。刚痉。太阳中风。感于寒湿者也。其脉往来进退。以沉迟细。异于伤寒热病。巢源千金并 云。风邪伤于太阳经。复遇寒湿。则发痉也。于是成无己以降。皆宗其说。无复异论焉。特至张介宾则云。病 在筋脉。筋脉拘急。所以反张。其病在血液。血液枯燥。所以筋挛也。柯氏因而以燥证断之。其说固确矣。 故徐沈诸家。凡以寒湿注之者。皆不可凭也。 徐氏兰台轨范云。 病乃伤寒坏证。小儿得之。犹有愈者。其余则百难疗一。其实者。或有因下而得 生。虚者竟无治法。金匮诸方。见效绝少。 案千金方云。病发身软时醒者。谓之痫也。身强直。反张如弓。不时醒者。谓之痉也。此痫痉之辨也。 所谓痫。即圣惠方以降。称惊风。(急惊。即阳痫。慢惊。即阴痫。)二证自判然矣。 沈云。方中行伤寒条辨。谓小儿角弓反张。手足抽搦。后世儿科。总名惊风误治。谓非惊风。亦为痉病。余 详此乃少阴少阳。客热所至。为惊为螈。感冒热邪所致。实非惊风。并非痉。故详及之。沈此说极是。惜似 不知惊风即是古之痫焉。 太阳病。关节疼痛而烦。脉沉而细(〔原注〕一作缓)者。此名湿痹。(〔原注〕玉函云。中湿。)湿痹 之候。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当利其小便。 〔尤〕湿为六淫之一。故其感人。亦如风寒之先在太阳。但风寒伤于肌腠。而湿则流入关节。风脉浮。 寒脉紧。而湿脉则沉而细。湿性濡滞。而气重着。故亦名痹。痹者。闭也。其人平日土德不及。而湿动于中。 由是气化不速。而湿侵于外。外内合邪。为关节疼痛。为小便不利。大便反快。治之者。必先逐内湿。而后 可以除外湿。故曰。当利其小便。东垣亦云。治湿。不利小便。非其治也。然此为脉沉而小便不 利者设耳。若风寒在表。与湿相搏。脉浮恶风。身重疼痛者。则必以麻黄白术。薏苡杏仁。桂枝附子等。 发其汗为宜矣。 溯源集云。夫湿者。六气之一也。然一气之中。犹有别焉。雾露之气。为升于地之轻清而上腾者。故 为湿中之清。伤人皆中于上。雨雪泥水之湿。为着于地之重浊而在下者。为湿中之浊。伤人皆中于下。经云。 清邪中上。浊邪中下。所以金匮要略云。湿伤于下。雾伤于上。雾伤皮腠。湿流关节也。亦称太阳病者。以风 寒暑湿之邪。皆由卫气不密。其气得从皮毛而入。以营卫皆属太阳故也。关节。筋骨肢节之间也。以雨露 水湿之气。因卫阳不能外固。由太阳。而流入于关节筋骨之间。致肢节疼痛。而烦扰不宁。其脉沉而细者。 寒湿流于皮肉筋脉之间。血凝气滞。营卫不快于流行也。寒湿内淫。则三焦不能施化。气化不得流行。其人小 便不利。是以水谷不能泌别。湿气流溢于大肠。故大便不得燥结。而反快也。若此者。不必以燥湿为治。其 湿气淫溢。非燥湿之所能胜。故但当利其小便。小便利。则谷水分而湿淫去矣。此条盖论雨雪泥水。地气之 湿。乃湿中之浊者。故曰。但当利其小便。若雾露之清邪。即当以微似汗解之矣。然利小便 句。当察其脉证机宜。未可泛然以淡渗为治也。脉既沉细。 关节已疼。而小便不利。则阴寒可知。自当以寒湿为治。责 之下焦无火。膀胱之气化不行。则五苓散。及甘草附子汤之类。当意在言表。 活人书云。若小便不利。大便反快。当利其小便。宜甘 草附子汤。五苓散。至真要论云。治湿之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 医说引信效方云。春夏之交。人病如伤寒。其人汗自出。肢体重痛。转仄难。小便不利。此名风湿。非 伤寒也。阴雨之后卑湿。或引饮过多。多有此证。但多服五苓散。小便通利。湿去则愈。切忌转泻发汗。小 误必不可救。初虞世云。医者不识。作伤风治之。发汗下之必死。案此盖与本条之证同。附以备考。 湿家之为病。一身尽疼。(〔原注〕一云疼烦。)发热。身色如熏黄也。(玉函。作一身疼烦。) 〔程〕脾主身之肌肉。湿为寒邪。郁于肌中不得散。则一 身尽疼发热也。阳明瘀热。则黄色鲜明如橘子。太阴寒湿。则黄色黧暗如烟熏。 成无己云。身黄如橘子色者。阳明瘀热也。此身色如似熏黄。即非阳明瘀热。身黄发热者。栀子柏皮汤 主之。为表里有热。则身不疼痛。此一身尽疼。非伤寒客热也。知湿邪在经。而使之。脾恶湿。湿伤则脾 病而色见。是以身发黄者。为其黄如烟熏。非正黄色也。张卿子云。湿热。即栀子柏皮 汤证也。此白术附子汤症。溯源集云。湿邪充塞。浸灌于表里肌肉肢节之间。所以一身尽疼。而身色如熏黄 也。熏黄者。如烟熏之状。黄中带黑。而不明润也。盖黄家有阴阳之别。阳黄则明润。阴黄则黑暗。而无光 泽。身如橘子色者。湿热停蓄所致。属阳黄。此一身尽疼。已属寒湿之邪。流于关节。 而身色如似熏黄。即阴黄之属也。当于寒湿中求之。 湿家其人但头汗出。背强。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则哕。或胸满。小便不利。(〔原注〕一云利。) 舌上如胎者。以丹田有热。胸上有寒。渴欲得饮。而不能饮。则口燥烦也。(不利。玉 函。作利。脉经。无烦字。似是。庞氏总病论。烦作故。神巧万全方。胎。作苔。胸上。作胸中。) 〔程〕湿为阴邪。阴邪客于阴。则阳上越。而不行于腠理肌肉。故但头汗出。背为阳。寒湿胜则阳 虚。故背强。欲得被覆向火也。若当表邪未解之时。误以阳明内湿之热。上越之头汗。而早下之。则虚其胃。 湿干于胃。则哕。寒客于上。则胸满。亡其津液。则小便不利。以寒湿在上。故舌上如苔 而实非苔也。丹田有热者。以下后里虚。上焦阳气。因虚而陷于下焦。为丹田有热。表中寒气。乘虚而客于 胸上。为胸上有寒。唯其丹田有热。则渴欲饮水。胸上有寒。不能散水。虽得水。而不能饮。故口燥烦也。 〔魏〕口但燥。而心发烦。 溯源集云。舌上如苔者。若热邪入胃。则舌上或黄或黑。或芒刺。或干硬。或燥裂。皆苔也。此云 如苔。乃湿滑而色白。似苔非苔也。此因寒湿之邪。陷入于里。而在胸膈。命门之真阳。不得上升。而在下 焦。上下不通。故曰丹田有热。胸中有寒。下焦之真火。既不得上达。即所谓清阳不升。是下焦无蒸腾之用。 气液不得上腾。而为涕唾。故渴。又以寒湿在胸。道路阻绝。故虽欲得水。而不能饮。则口燥而烦渴 也。仲景虽不立治法。然以理推之。下文之桂枝附子汤。甘草附子汤。即其治也。前人拟小陷胸汤。恐非其治。 即五苓散理中汤虽近于理。犹未尽善。(案以上三方。见张卿子注。)何也。以 但能温中而不能解外。故必以用桂枝者为妥也。 案胸上有寒。丹田有热。诸注欠详。第程钱二氏。义似 稍通。然犹未清晰。因考此寒热互误。黄连汤条云。胸中有 热。胃中有邪气。邪气。即寒也。方中用干姜桂枝。其义可见耳。他诸泻心汤。乌梅丸之类。悉为上热下冷 设。巢源有冷热不调之候云。阳并于上。则上热。阴并于下。则下冷。而无上冷下热之证。其故何也。盖火性 炎上。水性就下。病冷热不调。则热必浮于上。寒必沉于下。是所以无下热上冷之候也。凡误下之证。下焦之 阳骤虚。气必上逆。则上焦之阳。反因下而成实。以火气不下行。故为上热下冷之证。此 条证亦然。舌上如苔而口燥者。上热之征。渴欲得饮。而不能饮者。下冷之验。与厥阴病。心中疼热。饥 而不能食。虽有饮食之别。其理则一也。故如此证。亦必非寒热错杂之剂。则难奏效。学人宜致思焉。 湿家下之。额上汗出。微喘。小便利(〔原注〕一云。不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尤〕湿病在表者宜汗。在里者宜利小便。苟非湿热蕴积成实。未可遽用下法。额汗出微喘。阳已离而上 行。小便利。下利不止。阴复决而下走。阴阳离决。故死。一作小便不利者死。谓阳上游。而阴不下济也。 亦通。 〔鉴〕李玮西云。湿家当利小便。以湿气内瘀。小便原自不利。宜用药利之。此 下后里虚。小便自利。液脱而死。不可一例概也。 风湿相搏。一身尽疼痛。法当汗出而解。值天阴雨不止。医云。此可发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盖发 其汗。汗大出者。但风气去湿气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风湿者。发其汗。但微微似欲出汗者。风湿俱去也。( 伤寒论。玉函。脉经。冒问曰二字。盖。作答曰二字。玉函。雨下。有溜字。湿气在。作湿气仍在。脉经。 作湿气续在。玉函。脉经。医。作师。成本。作似欲汗出。) 〔徐〕此言风湿当汗解。而不可过也。谓风湿相搏疼痛。 原当汗解。值天阴雨。则湿更甚。可汗无疑。而不愈何故。 盖风性急。可骤驱。湿性滞。当渐解。汗大出则骤风去。而湿不去。故不愈。若发之微。则出之缓。缓则风湿 俱去矣。然